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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04日 星期三

    石家庄“两法衔接”避免以罚代刑

    作者:张宁 耿建扩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04日 10版)

        本报讯(通讯员张宁 记者耿建扩)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检察院获悉,该市自2012年2月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予以推进以来,实现了信息共享平台的全面覆盖,并先后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配套措施,“两法衔接”有效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依法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有助于更好地实现“两法”的无缝衔接。2013年3月,石家庄市桥西区卫生局、公安局联合对辖区内一家即将进行手术的无证诊所实施查封。双方在对此案的定性上产生了分歧,公安机关认为此案属非法行医行为,将线索交卫生部门作行政处罚;而卫生部门考虑到场所设置人员朱某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前科,有再次从事非法器官移植犯罪的嫌疑,认为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卫生部门将此案上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由检察机关协调。同年4月,公安机关立案,并向卫生部门送达立案决定书,有效制止了犯罪嫌疑人继续组织非法器官移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石家庄市建成了以市检察院为网络中心,覆盖全市23个县(市)区,72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的全面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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