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这是自1991年以来,我国第11次发布人权事业进展白皮书,11部内容翔实、理据充分的白皮书将中国人权的发展脉络和基本进程,呈现在世人面前。
与以往相比,今年发布的白皮书一大亮点是将“言论自由权利”单独作为一个部分予以详细阐述。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致力于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民的言论自由。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意见和发表言论的重要渠道之一。
对此,人权研究专家、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李云龙认为,今年发布的白皮书不仅突出了“言论自由权利”在我国人权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客观反映了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在言论自由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李云龙强调,我国社会存在广泛的言论自由。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提供了良好条件。近年来,我国各种新闻传播媒介更加重视联系群众、面向实际生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民众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自由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讨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报刊上的专栏和电台、电视台的众多节目深受大众欢迎。同时,蓬勃发展的新媒体成为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新渠道。
白皮书指出,“20年来,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起了覆盖全国、惠及全民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在李云龙看来,互联网的普及和完善,极大地扩展了我国的言论自由空间,有力地推动了言论自由的发展。互联网大大降低了民众发表意见的门槛,扩大了发表言论的主体,减少了发表言论的成本,成为民众获取信息、表达意见和形成社会舆论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中国网民每天发布和转发微博信息达2.5亿条,每天发送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信息超过200亿条。“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李云龙表示,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的信息内容。互联网的新应用新服务也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各种帖文、博文等网上言论数量之巨大,在其他国家是难以想象的。对于数量如此之多的互联网言论,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能够施加完全的控制,言论自由是必然结果。
李云龙说,公众在互联网上自发地和自由地表达意见,形成社会舆论。在中国社会现实条件下,互联网言论在某种程度上有民意表达的意义。网民关注度高的问题,往往就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由于有了互联网,特别是有了微博和微信,无数个原本在社会上默默无言的“沉默的大多数”有了表达渠道,可以方便快捷地发表意见。
“同时,互联网言论成为公众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李云龙指出,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社会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各级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近年来,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为便于公众举报,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专门开设举报网站。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
李云龙表示,公众通过互联网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受到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成为政府改进工作、确定工作重点的重要参考。地方政府网站普遍设立了市长信箱、县长信箱或领导信箱,接受民众留言来信。各级领导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本报记者 赵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