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2日电(记者靳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为期4年。”22日下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1979年至1986年,我国组织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近30年来,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掌握的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各种地名乱象丛生,需要借地名普查进行规范。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宫蒲光指出,本次地名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二是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三是设置地名标志;四是建好地名普查档案;五是建立地名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运用。
据宫蒲光介绍,本次地名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从7月1日到今年年底前为准备阶段,明年至2017年6月30日是普查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是成果上报和开发应用阶段,普查标准时间点为今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