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教育矫治、关爱帮扶问题青少年的行动,正在黔中大地上展开。
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的意见》,转发了贵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雨露工程的意见》,在全省启动实施“育新工程”“雨露工程”。
贵州省综治办向媒体通报,“育新工程”专门教育主要针对年龄在12至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一所专门学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回归社会。“雨露工程”要求建立完善重点青少年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对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拓宽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渠道,切实维护重点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杨舟告诉记者,近年来贵州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呈上升之势。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总量较大,对他们的关爱保护亟待加强。
“育新工程”:让问题青少年回归社会
“同学们,如果路遇心搏骤停、躺倒在地的病人,该怎么办?”
“马上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般病人晕倒在路边,这样做是对的。但心搏骤停患者根本等不及急救医生到来,因此必须马上进行心肺复苏……”
4月底的一天,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新雨学校,来自区红十字会和省救护培训指导中心遵义站的老师正在给孩子们讲授急救知识,帮助他们养成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理念。
新雨学校专门负责接纳心理、行为、性格出现异常的问题青少年,并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学校负责人介绍,建校两年来共收教学生264人,其中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送来的225人。到目前为止,教育矫治合格的171人均未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两年间,红花岗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明显下降。2014年第一季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仅16人,同比又下降了11%。
“学校的矫治教育成效,获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新雨学校负责人说。
贵州省综治办数据显示,全省已有5个市(州)建立起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共有470名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学到技术后回归社会自食其力,也有部分学生升入中专、大专就读,学员再犯罪率大大降低。
刚刚启动的“育新工程”要求,到2015年,贵州全省每个市(州)都要有一所以上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设一所专门学校。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符合收容教养条件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观护帮教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尚在考察阶段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进入专门学校。
这些专门学校冠以普通学校名称,男女分别编班教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学习期限3个月至3年不等。学校的文化课采用国家义务教育统一教材和教育矫治自选教材,并开有劳动技术、职业教育等课程。
专家表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具有生理心理不成熟、责任能力不完备、易于教化等特点。仅靠家庭教育和普通学校教育很难奏效,需要送入具有一定强制约束性的专门学校教育矫治,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这既能大大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率,也有利于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积极效果。
“雨露工程”:用关爱净化心灵
12岁男孩张强强(化名)是非婚生子女,在村里一直受到乡邻歧视。后来,他的母亲摔伤成了残疾,还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并被家族赶出家门。10多年来,他们母子二人一直住在山坡上的茅草屋里,靠乞讨为生。
2013年,都匀市启动的“雨露工程”改变了这对母子的命运。张强强幸运地成为“雨露班”首批学生,不仅上了户口,而且在老师和民警的关怀下变得懂礼貌、爱学习、爱劳动,性格开朗。其母也被政府安置在敬老院生活。
都匀市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至今,全市破获未成年人作案的刑事案件509起,涉案未成年人达117人。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盗抢案件。从家庭情况分析,涉案未成年人中有农村留守儿童81人、单亲家庭子女13人、父母无能力管教的23人。
2013年6月,都匀市启动了“雨露工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关工委牵头、教育主导、公安推动、学校实施”的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关爱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问题边缘学生、失学辍学少年儿童,使他们走上人生“阳光旅途”。
都匀市的做法正在被推向贵州全省。杨舟表示,贵州实施“雨露工程”的核心是全面排查、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动态监测、分类救助,建立涵盖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服务网络。对流浪未成年人,要由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农村留守儿童,探索建立长效关爱机制,为他们搭建与亲人的沟通平台;对达到就业年龄的闲散青少年,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要重点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三位一体”:调动全社会参与
作为劳务输出的大省,贵州有独特的省情。数据显示,贵州省仅在校中小学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就有约240万人,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近年来,贵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2013年全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员身份来看,未成年人占9.3%,而且呈现上升趋势。
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认为,新时期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难度不断加大,传统的救助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情况的要求。这就需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强化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切实把救助管理的重点从机构转移到社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实施救助保护,促进其健康成长,是平安贵州建设的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是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杨舟说。
他表示,两个《意见》是贵州推动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发布出台标志着“育新工程”“雨露工程”正式启动实施,堪为全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先锋。对于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有专家表示,从本质上说,未成年人失范是不被重视、疏于管理、未接受良好教育、感受不到温暖等原因造成的。贵州实施两项工程的着力点,正在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引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转变。(本报记者 吕 慎 王逸吟 通讯员 郭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