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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10日 星期六

    逐级走访更有效

    ——解读信访新规

    王昊魁 《 光明日报 》( 2014年05月10日   11 版)

        5月1日,国家信访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17条,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如何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哪些情况不受理、怎样压实有权处理机关责任等问题作了明确说明。

     

        实行逐级走访是《办法》的核心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办法》就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逐级走访会不会限制公民的信访权利?是否削弱了解决问题的力度?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分级受理来访事项,规范了信访秩序

     

        如果你是某县的信访人,想通过走访形式反映土地征用问题,该如何反映?

     

        依据《办法》,信访人可以向本级机关,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即县人民政府或所属市的国土资源局提出。哪个部门先收到来访事项,就要先受理。

     

        分级受理来访事项是《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该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恩玺表示,出台《办法》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使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范了信访秩序,使信访人更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事权限表达诉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说,《办法》对地方政府及信访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有助于解决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等问题。

     

    逐级走访,没有限制公民信访权利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办法》是国家信访局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所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有助于减少或阻止“纠访”“缠访”“闹访”等现象频繁发生。

     

        《办法》规定了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6种情况。张恩玺表示,不受理的情况,主要是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确定的。有关行政机关不受理,并不意味这些事情没人管没人问。在受理环节明确分流,就是为了使来访事项更好地落地,找到更有效的解决途径,使该由哪个层级管的事找哪个层级,该由哪个途径解决的去找哪个途径。

     

        也许有人会问,不受理越级上访,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龚维斌认为,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信访权利。

     

        龚维斌介绍,为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鼓励在当地受理机关解决问题。因此,如果受理机关正在办理,则不能越级上访。若本应受理的机关不受理,或受理后久拖不办,超出办理时限等,群众则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所以,“不能将不受理越级上访,片面地理解为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

     

        同时,《办法》通过严格的工作程序、有力的督查督办、科学的考核评价,压实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张恩玺透露,国家信访局正在制定考核评价省级信访工作的办法,旨在逐级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责任。

     

        张恩玺表示,《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解决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构建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为实现公民信访权利营造良好环境。

     

    基层解决本地信访,不会削弱解决力度

     

        有公众担心,实行逐级走访,让基层解决本地的信访问题,会削弱解决问题的力度。

     

        对此,专家表示,通过压实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大部分信访问题在基层能够得到解决。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把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了当地。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基层有责任,也有责任解决问题;实行逐级走访,既能减少层层转送的环节,促使基层更集中地了解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也能使上级机关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统筹协调作用。

     

        张恩玺表示,对于在受理办理、复查、复核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林喆认为,让基层解决本地的信访问题,不会削弱问题的解决力度。她建议,可在基层引入听证制度,便于解决信访群众特别是“缠访”“纠访”“闹访”信访群众的信访事项。比如,如果信访事项已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但信访群众还不满意,这时,可发动群众,让群众评价“处理是不是公正,纠缠有没有道理”。

     

        为减轻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林喆表示,应发动社会民间力量,建立一支由非政府组织、法律机构、高等院校法学院师生等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将信访政策宣传到位,把群众疑惑解释到位,做好信访群众的工作,“用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的问题”。(本报记者 王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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