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日电(记者王昊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座谈会。
李建国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道路交通安全作出全面规范、推进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实施十年来,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迈向法治化。据悉,该法实施十年来,在全国年均机动车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递增2000万人、公路通车里程递增11万公里和年均公路客货运量分别递增9.8%、11.9%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66.7万起下降到2013年的19.8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3年的10.4万人下降到近5年的年均6.3万人,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004年的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
郭声琨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恪守法治精神、增强进取意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介绍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法律专家和交通运输企业代表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表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