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4月22日电(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张士英)22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作了两处大修改,夫妻双方生两孩的条件由“双独”改为“单独”,同时取消4年生育间隔限制。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黑龙江正式启动单独生育两孩政策。
此次条例修改,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相关内容做出调整,一是将条例“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二是取消了原《条例》规定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要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取消了对不符合生育间隔生育的限制措施。
据调查,黑龙江省“单独一孩”家庭大约有40多万户。目前,黑龙江省已着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配套措施,如简化办证手续,实行服务承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