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7日 星期四

    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科学化的几点思考

    作者:胡亚军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7日 11版)
    福建闽侯:生态督查到山区 日前,福建省闽侯县纪检监察干部向茶农了解生态项目和生态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 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当下,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科学化是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反腐倡廉机制主要是由反腐败领导责任机制、反腐败教育预防机制、反腐败监督约束机制、反腐败执法监察机制、反腐败专项治理机制、反腐败惩戒机制几个基本部分构成的。同时,反腐倡廉机制作为一个运作过程,由决策、实施、监控和反馈等四个工作环节组成。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科学化就是有效整合各个构成要素和环节,使其相互衔接、协调运转,形成共同的着力点,产生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效应,最终实现机制功能的最大化。

     

    给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科学的目标定位,做到战略和战术有机结合

     

        科学的目标定位和引领对于反腐倡廉机制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将战略上的打持久战与战术上的抓阶段性成果紧密结合,是反腐倡廉机制实现其目标的具体方式,也是其目标指向性特征的具体体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递进层次的目标:一是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把中国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能够做到使这种低腐败水平的状态是可持续稳定的,正如党的十八大强调的“建设廉洁政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通过建设廉洁政治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以上也是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在新时期的总体目标。反腐败每项工作的具体目标以及阶段性的目标都是由总体目标分解而成的,都必须服从、统一于总体目标。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目前可以说处于“急则治标”的关键期,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把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研究和采取加强阶段性工作力度的措施,是深化治本、建设廉洁政治的必经途径。坚持标本兼治,有先有后,把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与阶段性很好地统一起来,这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反映了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规律。

     

    把握住反腐倡廉机制运行规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反腐倡廉机制的制定和运行,都是对反腐败斗争实际的客观反映,因此,在运行中呈现出许多规律性的特点。从工作方针上看,制定“经常抓、长期抓”的反腐败斗争方针,合乎反腐败斗争复杂性和长期性规律的要求。客观现实决定反腐败斗争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不能消极懈怠,要有现实的紧迫感。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积极探寻出对腐败“产生——遏制——反弹——再遏制”的长期斗争的规律;从工作方式上看,坚持不搞群众运动,又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开展反腐败的工作方式,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是我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所作出的正确决定。但不搞群众运动不意味着可以不要群众参加和支持,恰恰相反,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条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一个基本要求;从工作手段上看,把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合乎反腐败斗争制约与反制约规律的要求。只有将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腐败行为形成稳定持久的制约机制,才会使反腐倡廉更加科学有效,才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行为的随意性和弹性,对腐败行为起到防范于前惩戒于后的治本作用;从领导体制上看,赋予反腐败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合乎反腐败工作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的规律性要求。

     

    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反腐倡廉机制整合性功能

     

        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效运行机制。总的要求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组织协调,充实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相关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最终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以更有效地整合各方面的反腐败力量。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反腐败主体的系统性。即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各种力量协调行动,形成系统。担负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能的除党的纪检机关、政府的监察机关,国家检察机关以外,还有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要按照反腐倡廉机制运行规则,形成最佳的整体效能而发挥各自作用;二是反腐败斗争策略方法的系统性。即采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多种方法来开展反腐败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反腐”的辅助作用,将这些方法系统地组合起来形成对腐败现象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三是反腐败法制手段的系统性。通过不断完善刑事、经济、舆论、行政等方面的立法,并协调好法制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使之互相衔接配套,发挥法制手段反腐败治本的作用。反腐倡廉机制要把各方面组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必须具备有较强的整合性功能。

     

    倡行廉德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关于如何治理腐败,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一靠教育,二靠法制”。古今中外优秀的廉德文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可贵资源。从空间上看,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横到边”,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院落、进企业、进家庭;“纵到底”,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至普通群众,都成为宣传教育的对象。从时间上看,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倡行廉德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