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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作者: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15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部署对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强化执法打击,健全长效机制,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要点》明确了六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一是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实施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视听节目网站,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对网络接入、域名注册、信息服务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依法审判并公布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等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中华老字号等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

        三是加强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犯罪。开展集群战役,铲除链条化、产业化犯罪网络;加强检察监督,以侵权假冒领域渎职犯罪为重点,开展预防和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加快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种子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级以下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的“黑名单”,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涉案物品保管和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改革试点。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对外交流。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与企业、消费者、权利人的互动交流;做好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议题磋商,推动与金砖国家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六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加强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层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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