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文学史上,马克·吐温一直是以其寓讽刺于幽默的批判现实主义文风而独占鳌头,鲁迅说他的幽默之中含着哀怨、含着讽刺,喜剧效果背后是真正的严肃。《苦行记》是马克·吐温早期的自传体作品,作者以自己在1861~1865年间的西部之旅为素材,润之以西部黑色幽默的笔法,为我们呈现了19世纪美国西部波澜壮阔的民间传奇。较之他中后期更为人所耳熟能详的作品,此时的作者因为还年轻,对美国社会的信心大于批判,更无他晚年的悲观、幻灭情绪,而较多表现了上升时期美国所具有的开拓进取的“浮士德精神”。
《苦行记》的主线是“我”随同哥哥到内华达州就职的沿途所见所闻:这里有奇异的生物“长耳大野兔”“郊狼”,有地位神圣的“车夫”,有亡命徒斯莱德,有妻妾成群的“摩门教徒”,有蜂拥而至的淘金者……丰富的见闻并没有被叙述为乏味的流水账,而是融入作者对人物和事件的态度和评判,叙述人以自己玩世不恭的视角去理解并调侃西部的风物,使作者和叙述者之间保持了批判性的张力。
作品中充满对文明与野蛮的反思,在西部生存靠的不是文化,而是强力、暴力。“斯莱德”草菅人命却能保地方平安,赢得民众认可,维护体制的公务员身份和破坏体制的土匪身份在他身上和谐地并存着,甚至给叙述者留下了很绅士的印象。书中对宗教的调侃是对西方文明传统的一种反思,对圣经的调侃或许能博人一笑,但不难看出作者对宗教、文明与生存力关系的反思。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无序的西部世界:土著印第安人可以劫夺驿车、滥杀车夫,外来者也蜂拥而至,大规模的淘金者西迁,他们都带着发家致富的激情,带着开拓蛮荒的狂热。野蛮与文明在这里达成了共识:狂热地追求财富正是一种兽性的欲望,作者对此流露了对文明的批判性反思。
这种反思在他最著名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有更为集中的表达。正像《苦行记》中的叙述者乘驿车向西部探险,这种想要冲脱一切桎梏的叛逆者形象象征了美国上升时期的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但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被时代大潮所席卷,他在这种潮流中敏锐地看到了人性恶的总爆发,甚至叙述者自己为了击败对手,不惜违背良心,尔虞我诈。这部作品写于1871年,此时的淘金梦大势已去,所以作者是在对自己过去的反思中回溯那段美国历史,因而尽管作品是自传体,但仍可以看到作者与叙述者之间的距离,“镀金时代”的虚假繁荣掩盖了被解放之后的人性之恶,在作品中,作者借其与叙述者的距离对之做了讽刺与反思,表现了超越同时代人的冷静。
该书描写的是一个狂欢的世界,宗教、法律在这里都失去神圣性,生命的强力、放纵成为这里的主旋律,到处是挣脱文明束缚的自由叫喊、发家致富的狂欢。在艺术手法上,也呈现为狂欢化的放纵。叙述者极致地发挥他调侃夸张的说话艺术,表现了一种语言的狂欢。这种语言的狂欢还表现在小说选取的独特叙述方式上。叙述者像说书人一样纵情讲故事,虚构、夸张事实的本身,不断地游离开来去讲述其他趣闻,或者为描述一件趣事,大篇幅地发挥他夸张、调侃、挖苦的说话艺术。因而有人批评本书结构涣散,但这种松散的结构正是营造狂欢的语言所必需的。同时马克·吐温的语言又极具画面感,他对趣闻的描述往往具有夸张的漫画效果,铺天盖地向读者袭来的是一个关于西部趣闻的视听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