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冯蕾1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3月12日,自2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2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6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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