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要求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人员特别缺乏。我所在街道有20多个社区矫正人员,本来社区是提供给他们生活学习改造的地方,但是矫正人员回来后得出去打工,游离于社区的视线之外。”袁红梅建议让社区矫正制度真正落地社区,本着对社区其他人员负责的角度,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起码人员经费都得到位,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大家庭。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出台相应措施,对具有专业知识,愿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大学生,也可以设定一定的服务年限,期满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可以享受与大学生村官一样的待遇。(本报记者 焦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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