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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代表委员手记

    传统文化教育应做到五个字

    叶小钢委员(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 《 光明日报 》( 2014年03月11日   06 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是一个具有迫切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时代命题。传统文化是民族的根基和血脉,丧失就要灭种。如何完善?我认为要做到五个字:讲、弃、存、扬、活。

        讲:讲清楚什么是优秀传统文化。文物典籍、传统技艺、节日民俗等都是传统文化,但不全都是优秀的。什么是优秀?那就是要超越时代、普遍适用、利于当下。

        弃:不好、不利于当下的文化行为和思想要剔除。比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观念;“唯女人与小人难养”的性别歧视;春节放烟花炮仗污染空气环境的不良民俗等。

        存:文化遗产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要保存。存的方式有三种,物态、活态、虚拟。保存的目的是留据存根,要求真求全,因为有些现在看来是无用的,不代表对将来的子孙是无用的。

        扬:具有普遍适用价值的文化要弘扬,要创新。比如,春节的意义在于体验人伦和睦、教师节在于发扬师道,这些都是文化的精髓。在形成共识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聚集民智、创造大家普遍接受、乐于参与的新文化、新民俗。

        活: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质是强调体验和整体,强调正心诚意、知行合一的乐感文化,教育方式必须生动鲜活,教育效果必须让心灵快活。

        但要做到这五点,需加强美育教育。孔子讲,“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梁启超讲,“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我认为,美育是一种发展人的感性素养为主体的生命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以美育人,美育是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键。

        因此,要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国民美育系统。从教学指导纲要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成绩评估等各方面进行升级完善,让美育教育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阵地。

        建议教育部成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处,领导组织全国美育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教育指导纲要、教师培训、教材与课程体系建设。

        建议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及重点高校和研究部门,尽快协同共建一个智库机构——“国家美育中心”,聚合优势资源、吸纳杰出人才,形成学术高地。为改进美育、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学术支持、实践引领、决策参考。

        建议在国务院支持下,可由“国家美育中心”具体建设一个门类齐全、内容详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远程教育课堂与公益性开放式数字教育资源库,让博物馆里的文物、大地上的遗产、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让优秀文化的精神、专家学者的智慧、民间艺人的绝活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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