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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09日 星期日

    “以试点经验助推新型城镇化”座谈会召开

    严诗喆 韩寒、张进中 《 光明日报 》( 2014年03月09日   11 版)

        本报讯(通讯员严诗喆 记者韩寒、张进中)“以试点经验助推新型城镇化”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与会人员就新型城镇化,以及与城镇化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公共资源与服务均等化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中国的城镇化,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多年来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问题,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迟福林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公共资源配置、土地制度、产业分布五方面,分析了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城乡二元对立问题。他认为,城镇化的目标,是要让城市和农村成为相互促进的整体,让城乡人口得以自由流动,要将城镇化难题的解决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联系起来,相互促进。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强调,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应有的财产权。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修改与调整,“《宪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环环相扣,彼此间的相互协调促进,是城镇化发展的关键”。

        “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浙江省宁波市发改委主任柴利能指出,要提供城市化的水平,一要强调“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同推进,二要关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三要注重产业的空间布局、农业现代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场化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副主任乔润令说,新型城镇化路线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转变过去“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三高”发展方式,提倡“绿色”发展,调整能源、用地、产业、消费结构,还要强化城市的个性,避免“千城一面”。

        座谈会由本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办,本报副总编辑沈卫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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