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已在发改委官网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包括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等事项。
发改委表示,此次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联系电话:010-68501297;电子邮箱:fgwsgb@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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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已在发改委官网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包括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等事项。
发改委表示,此次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联系电话:010-68501297;电子邮箱:fgwsgb@nd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