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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22日 星期三

    广东:去年38厅官被查处

    作者:吴春燕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22日 10版)

        本报广州1月21日电 记者吴春燕21日从广东省纪委召开的2013年广东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广东查处了厅级干部38人。其中严肃查处了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省海洋渔业局原局长李珠江、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等9名正厅级领导干部,以及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揭阳市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等2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2013年,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2065件(次),初步核实线索15809件,新立案件7291件759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4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16人,移送司法机关625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85亿元。2013年查办案件呈现出“一降三升”的特点,即在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19.2%的情况下,初步核实数、立案数、处分数分别同比上升86.9%、5.5%、10.3%,主要指标绝对数量均创10年来的新高,充分展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在查办案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广州市查处了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等案件;深圳市查处了罗湖区原区委书记刘学强、龙岗区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赖剑秋等案件。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2013年,全省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956件4132人,占全省立案总数的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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