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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13日 星期一

    光明时评

    拆除围墙是贴近群众的第一步

    胡印斌 《 光明日报 》( 2014年01月13日   07 版)

        据媒体报道,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该县县委书记杨淞说:“过去闭门造‘策’,执行起来很难。现在敞开大门,走群众路线,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度明显提高了。”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开放机关大院的新闻见诸报端,此前有山西长治市政府、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拆除机关围墙。新年伊始,南京市政府也首度敞开大门,向公众开放,包括市委书记杨卫泽在内的主要官员走出办公室,迎接市民参观团。

        让老百姓自由地在政府大院里行走,或者办事,或者随便走走,没有怀疑的眼神,也没有人为的阻拦,这样的开放姿态值得赞赏。就像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说的那样,机关大院本来就是群众的家园,欢迎市民参观、批评与监督。

        党政机关主动拆除围墙,不仅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百姓,也方便了公务员了解、体察、掌握第一手的舆情民意,而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也有望在这种开放中,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不过,若想真正贴近民众,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除了拆掉围墙,还应该有更积极、主动的作为,真正践行群众路线。

        比如,公共决策如何才能真正体现民意?仅仅是允许民众去政府反映问题,向相关机构提出建议,似乎还远远不够。这样的决策方式,不仅存在偶然性、随机性,也缺乏严格的制度保障让民意顺畅地参与公共治理。具体而言,在意见征集、方案公示、进展情况、信息反馈、结果公开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也就是说,既要拆围墙,也要拆“心墙”,与拆除有形的实体高墙相比,拆除围绕在政府周围诸多神秘化的“规矩”,也同等重要。诸如决策议事规则,部门权力清单,等等,都应该逐步有所变化,以往那种闭门决策、捂着盖着的情形,早就应该扔到一边去了。有了这样的深入和彻底,群众的“心墙”才有可能冰释。

        以绥江县为例,该县在开放机关大院的同时,对行政决策模式也进行了巨大改革。所有公共政策的出台,均经由民众参与,“未听取群众意见的事项不决策、未经群众讨论的事项不决策、群众不同意的事项不决策”,有了这样的公开透明,政府与民众之间也就不再相互戒备、设防了。

        政府的权力本来就来自人民,开放党政机关大院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相信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还会有更多的党政机关拆除围墙,迎候民众前来。另一方面,也应该加快权力公开的制度化进程,按照中央决定,“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唯愿这种“开放”之举不会是一阵来得快也去得快的疾风,而要留下公共权力公开透明的坚实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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