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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传媒与社会

    报道“井居人”是媒体的职责

    王君超 《 光明日报 》( 2014年01月11日   12 版)
    人物素描:郭红松
    爱心跟进 吴之如绘

        当你行走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些井盖上,也许不会想到:这里曾是一些“井居人”的“家”!

        2013年底,《北京晨报》披露了这个北京“井底蜗居群体”:一对年逾古稀的外地老夫妇,已在井下居住五六年;而以擦车为生的53岁男子王秀青,则在该区井下居住了10年之久。这一报道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但也引来了城管的执法行动。于是便有媒体人在微博上呼吁:“有些新闻,请同行们不要写!”因为,“媒体记者一窝蜂前往采访,有关部门得知,毫不留情用水泥把井口封死。一位京城记者说,很久以前就知道这些井,一直不报道,就是知道会有这种结果。”

        诸如此类的新闻真的“不宜报道”吗?

        《纽约时报》报头前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口号:“刊载一切适宜报道的新闻(All the News That Fit to Print)。”这个信条被认为是媒体新闻选择的经典表述。也就是说,媒体的报道范围一方面应尽量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又要避免刊播那些不适宜报道的新闻。在这一信条的提出者、《纽约时报》第二代掌门人阿道夫·奥克斯(Adolph Ochs)看来,《纽约时报》作为一张严肃性报纸,就是要抵制当时报界热衷刊载的黄色新闻,保持自己的报格。

        西方的社会责任论认为,“‘不该刊登什么内容’的判断是测试编辑能力的最高标准。”今天看来,不适宜报道的新闻仍有很多,比如,那些黄色、暴力、诽谤、泄密和各种歧视性的报道,都不应当出现在有社会责任的媒体上。但是,有关民生等社会问题的负面报道当不在此列。中国新闻学“最初的开山祖”徐宝璜在《新闻学纲要》一书中写道:“新闻纸者,最能常以关于各种问题之消息,供给社会者也。”传播学的奠基人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wight Lasswwell)将“环境监测”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首要功能;曾任美国报纸主编协会主席的卡斯珀·约斯特(Casper Yost)认为:“从很大范围来讲,报纸通过不断揭示社会的阴暗面和丑态,而充当着公共道德和伦理维护者的角色。”

        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看,反映人民的疾苦与呼声,对社会进行经常性的舆论监督,正是媒体彰显党性和人民性的表现。170年前,马克思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阐释了一个规律:只要社会存在不幸,人们就会议论,就会形成社会舆论。他还写道:“报刊只是而且应该是有声的、‘人民(确实按人民的方式思想的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它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1956年7月1日,《人民日报》的改版社论《致读者》中明确写道:“我们的报纸名字叫作‘人民日报’,意思就是说它是人民的公共的武器,公共的财产。人民群众是它的主人。”此后,人民日报的历次改版,都不忘强调“民生”二字。

        可见,不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层面,“井居人”的报道都符合大众传播媒介的属性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一些媒体人之所以发出“不要报道”的呼吁,无非是怕引起有关部门的管制。令人欣慰的是,“封井”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令人欣慰的报道——《“井居者”王秀青告别“井底人”生活 在高校就业》《“井居者”王秀青儿女获首批助学金7000元》《北京丽都公园附近河南籍住井者被当地政府接回家》……这是“负面报道”获得“正面效应”的一个典型案例。

        由此可见,类似“井居人”的新闻不仅值得报道,而且值得引起全社会的深刻思考与讨论。比如,北京的“井居人”问题解决了,其他地方是否还存在着类似的社会问题?如何让“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梦想成真?

        “中国梦”归根结底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在国家和个人实现梦想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困难乃至不幸,客观地报道这些“负面新闻”,引起全社会关注并推动问题的解决,正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王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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