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刘彬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从10月中旬开展“秋风”行动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通过专项研究解决假记者案件发现难和取证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办相关案件217起。1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其中部分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
湖南岳阳“5·02”案一审判处假记者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唐君辉假冒《岳阳晚报》记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被害人手续费及公关费18万余元。12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唐君辉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江苏连云港“2·18”案。被告人李德勇等人利用《购物导报》记者身份,或者冒用新闻媒体记者身份,在山东、江苏等地对有关政府部门或企业以进行负面新闻报道相要挟或是以正面报道的名义,单独或交叉作案,勒索财物合计97660元。11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江苏徐州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打掉4个犯罪团伙。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日前成功侦破一起自建网站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系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300余万元。“今日焦点网”等11个网站均被依法查处。经查,以仲某、樊某某和鞠某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利用自建或租用的网站,假冒记者身份,先在网站发帖或将拟发的帖文传真给被敲诈对象,以要求核稿为名向政府、企业和个人施加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贵州铜仁“11·24”案刑拘3名假记者。11月24日,铜仁市江口县公安局在辖区将3名假记者抓获。从3人身上查获4本假记者证、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等物品,并查扣用于作案的交通工具轿车1辆。经查证,自8月以来,该团伙以企业排污等民生问题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为由,通过事先进行秘密拍摄,然后以媒体曝光要挟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涉案财物价值6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深入查办。
北京“11·15”案刑拘3名犯罪嫌疑人。12月5日,北京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前期周密调查,掌握犯罪证据基础上,抓获鲁某某等3名利用假中央电视台新闻工作证及中央电视台采访专用信进行诈骗,利用非法期刊《中华人物》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据调查,鲁某某等人多次以央视记者名义到各地采访,还以可办理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新闻工作证”为由,收取2名当事人3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陕西西安“10·15”案假记者落网。10月15日,根据受害人举报,西安市新城区公安部门抓获以曝光负面消息实施敲诈的假记者赵某。经查,2011年至案发,赵某多次以《中国行政管理》陕西记者站、《中国经贸导刊》杂志、中国产业经济消息网陕西频道等媒体名义,对陕西、甘肃等地多家学校实施敲诈,已核实敲诈金额近10万元。目前,赵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深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