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教育领域的改革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并对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具体举措。《决定》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教育是人类传承文化、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是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基石,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体制机制,消解教育领域中各种矛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人才资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使我国的教育健康发展。
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2012年我国教育经费已实现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今后仍然要坚持这个目标并逐年有所增长。
要正确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简政放权,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多样化办学体制,开展多样化学校制度的改革实验,有条件的地方实现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12年一贯制的实验;高中阶段实施综合高中的改革思路,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学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校长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把选择权还给学生;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培养学生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恰当地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加强自身的师德建设。教师要为每个学生精心设计适合的学习方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策略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成为学生学习的设计者、指导考、帮助者。
要改革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这是家长关心、教师关心、学校关心,全社会最关心的事情。要解放思想、厉行改革,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考试与招生分离,高考实行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分类考试、多次考试的制度,改革一考定终身的局面;有些科目如外语,可以实施社会等级考试、一年多考;扩大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权,重点大学可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加考相关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例如对报考生命科学专业的考生加试生物化学等知识,对报考环境科学专业的考生加试天文地理的知识。这样既能选拔有专业兴趣和能力的学生,又能引领中学课程和教学的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需要家长的配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就会变成巨大的教育力量。当前出现学校和家庭的矛盾,学校要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家长要增加学生负担。这当然不能怪家长,这是教育的激烈竞争带来的矛盾。消解这种矛盾,一方面需要家长克服陈旧的观念,了解青少年与儿童成长的规律,尊重孩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促进孩子思想品德、生理心理、学习能力全面健康的发展。另一方面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教育思想,交流教育方法,使家长理解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对孩子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社会媒体要发挥媒体的教育功能,为学校提供正能量。电视、网络是孩子们接触最多、最喜爱的媒体,他们从各种媒体中获得许多有益的信息和知识。但无可讳言,当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存在许多不利于青少年与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容。有些网站散布色情、暴力等内容,恶化学习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坚决取缔不法网站和网吧,同时媒体主办单位应该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我们的子孙后代健康成长为重,以民族未来为重,发挥媒体的教育作用,杜绝一切不良内容。
社会舆论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教育领域中存在众多矛盾,社会舆情要全面分析,切忌以偏盖全;要鼓励改革,不要求全责备,不要一有改革,首先就出来质疑。这样就会使得改革缩手缩脚,不能深入或者半途而废。要大力宣传教育领域中的先进事迹,鼓舞士气。我国1400多万教师,绝大多数坚守教育第一线,敬业爱岗,爱护学生,为教育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值得全社会尊重。至于个别教师出现失德行为,教育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总之,教育是系统工程,教育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统力协作,创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崭新的现代教育制度。
(作者系中国教育学会原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