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董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3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北京首个公务员职业道德准则,倡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要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今后,职业道德将被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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