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改革发展,关键是制度的改革发展。道格拉斯·诺斯讲:“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调节人类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通过制度改革,一方面有利于拓展高校的自由空间,解除大学内部落后的“知识生产关系”的束缚;另一方面有利于整合各种个性力量,构建各种力量互动平衡点,推动高校发展。
高校的制度创新,应从三方面考虑。一是理顺高校与政府的关系。政府要支持高校依法开展工作,减少对高校的行政审批,在核定机构编制、自主招聘教师、自主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内设机构等方面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二是要理顺高校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要制定“游戏规则”,鼓励社会投资办学,确立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参与和监督等关系,通过减免税收等金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使高校的资金来源从单一依靠政府拨款向多样化、多渠道发展。三是要合理设置高校内部制度。人是大学制度的主体,“以人为本”是大学制度建设的原则,因此,要加强高校章程的完善与修订,通过章程进一步明确校内党政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主体权力与个体权力关系、个体权力与责任关系等,调动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的积极性,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