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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刘先琴 冯 蕾 万雪琪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12日   10 版)

        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在人们心中也许早已不是一件新鲜事,但最近河南永城女车主因超载与路政执法人员发生争执而服毒抗法事件,将公路“三乱”问题再一次展现在人们面前。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表示,公路“三乱”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是与国家体制以及机制密不可分的。“表面上看,是个别执法者和执法部门希望‘以罚代管’,实际上,这是多元执法的后果,是多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乱象。”永城女车主服毒事件只是全国交通公路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个案,通过这个个案,却折射出了我国公路执法存在的乱象。

        关于公路“三乱”的整改,赵建才表示:“问题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更是官僚主义作风的顽固体现,体制和机制需要破解,执法乱象则需要标本兼治。”赵建才还分析了“多元执法”的弊端。他表示,作为公路乱象整改的一个重要部分,从“多元执法”走向“综合执法”将势在必行。

        公路“三乱”的问题,不能仅仅靠单个地方或部门去推动,而应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综合治理改革,理顺执法体系、制定更符合实际的治超等标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以这些条文来对照公路执法乱象,无疑是对症下药。但是,具体落实到公路改革上,将是政府部门及执法者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赵建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永城女车主服毒事件,由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的调查组将于近期得出调查结果,与此同时成立的工作组,也将为此事件剖析乱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本报记者 刘先琴 冯 蕾 本报通讯员 万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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