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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海南省法律顾问团成立

    为省领导机关决策服务

    作者:王晓樱、魏月蘅 《光明日报》( 2013年12月11日 10版)

        本报海口12月10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海南省法律顾问团10日在海口成立,省内外28名知名法学专家和资深执业律师受聘为省法律顾问团首批法律顾问,为省领导机关决策服务。

        海南省法律顾问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专门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在内的多家领导机关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的议事协调机构。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首批省法律顾问团成员由28名省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和资深执业律师组成。省司法厅厅长屈建民担任法律顾问团团长,省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任副团长。今后将逐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海南省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职责包括:参与本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对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省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以省领导机关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招投标,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就涉及省政府的行政诉讼或者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就本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宪生表示,成立法律顾问团的主要目的就是发挥法学专家和律师队伍的独特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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