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冯蕾 通讯员陈惠君)国家发改委2日公示了40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名单,共有19个城市和21个县入围。其中,东部地区城市(县)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广州市、宁波市宁海县、浙江省永康市、福建省石狮市等。中部地区城市(县)包括河南省鹤壁市、湖南省娄底市、安徽省铜陵市、湖北省黄石市、江西省贵溪市、河南省博爱县等。西部地区城市(县)包括甘肃省金昌市、四川省广安市、云南省普洱市、贵州省龙里县、青海省格尔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等。
公示期限为12月2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公众可于12月6日前登陆国家发改委官网并将有关情况发至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