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1943年12月1日,参加开罗会议的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为惩罚日本侵略罪行、取得对日战争胜利、建立战后国际秩序开启了崭新的篇章。
《开罗宣言》规定:“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四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同时规定了朝鲜必须独立。《开罗宣言》是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政治、法律文件,已被多个国际法文件再三确认,对于建立战后世界和平和东亚国际秩序起到奠基作用。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布《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1945年8月14日,日本裕仁天皇在《终战诏书》中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同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承诺:“余等兹为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继续,承约切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框……”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载明:日本国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1978年8月12日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规定:“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上述国际法文件确认了日本是这些国际法文件的当事国,必须恪守《波茨坦公告》,也就是遵从《开罗宣言》,把从中国窃占的领土归还中国。
二战后,日本在美国主导下于1946年颁布《宪法》。基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和精神,日本宪法第9条规定,永远放弃宣战权以及以武力恫吓来解决国际纷争;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承认交战权。第98条规定,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确立的国际法规要诚实地遵守。
可见,《开罗宣言》奠定了战后东亚国际秩序的基本框架与原则,经《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文件确认,一同构成战后处理日本问题和东亚国际事务的基本法律依据。一方面,《开罗宣言》明确了日本的领土范围,防止其领土扩张,有助于维护战后亚太秩序;另一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确认钓鱼岛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绝不容许日本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加以侵犯。在日本方面,无论是从国际法还是从国内宪法的角度看,都必须恪守《开罗宣言》奠基的上述战后国际法与国际秩序。
然而,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挑战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尤其是安倍晋三再次当政以来,日本右翼势力对《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社会公认的重要文件肆意歪曲,提出“改变战后秩序并实现正常国家”的目标,拼命在国内谋求修改和平宪法,突破战后禁区,不断企图为二战侵略历史翻案;在国际上则无视战后国际秩序,以价值观外交招摇撞骗,挑起国际社会矛盾,渲染中国威胁论,借以掩盖日本重整军备的目的。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国人民,无法忘记日本血迹斑斑的侵略罪恶,这个国家现在的发展方向实在令人堪忧。
当前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不只是岛屿主权之争,实质上也是颠覆还是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一场较量。今年5月26日,正在德国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参观波茨坦会议旧址时曾表示,“作为一个中国人,也作为中国人民的代表,我要特别强调,《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等岛屿归还中国。这是用几千万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二战后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所有热爱和平的人,都应该维护战后和平秩序,不允许破坏、否认这一战后的胜利果实。”毋庸置疑,《开罗宣言》奠定的战后国际秩序必须得到维护。
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开罗会议上致辞指出,“此会为历史性之会议”,“影响所至,将及于今后数十年之世局”。如果说70年前,《开罗宣言》敲响了日本侵略者覆灭的丧钟,那么70年后,《开罗宣言》则敲响了对日本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