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顾名思义,于皇宫大殿举行,且由皇帝亲自命题并主持之考试也;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所施行的一系列考试中,属于最高级别的考试。
科举制度肇始于隋,成形于唐,定制于宋,集大成于明清。而殿试之制,则始于武则天。其于改大唐国号为大周之天授元年(690年)开科,在东都洛阳上阳宫洛成殿亲躬策士,开殿试之先河;直至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六年(973年)方成常制。后经元明两代,内容多有损益,形式屡经变更,至清代最受重视,亦最为严密成熟。
清代,科举考试分为由各省学政主持之院试,每三年两次,中式者为生员,俗称秀才,头名称“案首”;生员有资格赴省城,参加钦派考官于各省会主持之乡试,每三年一次,即于夏历子、卯、午、酉年秋季,习称“秋闱”,中式者为举人,头名称“解元”;举人有资格赴京城,参加丑、辰、未、戌年春季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会试,习称“春闱”,中式者为贡士,头名称“会元”;全体贡士须再通过由皇帝主持的殿试而成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即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约占与试者三分之一;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约占与试者三分之二;二甲、三甲之头名均称“传胪”。因殿试后,例由黄纸书写新科进士姓名、甲第及名次,并张贴以布告天下,故称“金榜题名”。也因此,殿试颇似鲤鱼跳龙门时之腾身一跃,又如长跑选手撞线前的全力一搏。
殿试时间,清初定于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雍正五年(1727年)、乾隆二年(1737年),均因闰月,改在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定为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二十五日举行宣旨唱名出榜之盛大仪式,史称“传胪大典”,遂成定制。
殿试地点,亦屡有变更。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1658年)后改在太和殿前丹墀(台阶)。遇风雨则移入太和殿东西两庑。雍正元年(1723年)起在太和殿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始,改在保和殿内,遂成定例。
试卷题目,为经史时务策一道,即以《四书》《五经》文中摘句为题目。策题以皇帝名义发问,评阅试卷官员称读卷官,应试者以臣子身份应答。文章格式为八股文,并限字数。清初多为三题,约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康熙以后多为四题,有时五题,约五六百字,亦有上千字者。乾隆二十六年(176年),改由读卷大臣密议八条中圈出四道为题。
殿试过程,以一日为限。按规定凌晨入场,日落交卷,即所谓“辰入酉出”。殿试前一天,全体贡士须先参加在紫禁城内保和殿举行之复试。复试毕,于四月二十一日应殿试,亦在保和殿。原则上皇帝应亲临考场主持殿试,旨在突出最高统治者“天下宗师”之地位,以及中式者“天子门生”之身份。而应试者自黎明即入,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繁琐礼节,然后颁发策题。题纸用宣纸裱成,极为考究。每页长四十厘米,宽十二厘米,有红线直格,每行二十四字,要求每字皆须书写工整。考生逐一跪接题纸,到自己座位上开始答题。应试策文,不限长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通篇行文均有定式,并用正体楷书书写,且严禁添注、涂改。
试卷尺寸,据清代末科探花商衍鎏先生所撰《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云,殿试卷清初用白宣纸裱四层,乾嘉以后加至七层。清初为十五开,前六开素页,备写履历弥封(弥封即将应试贡士之姓名糊住,以防考官徇私作弊),后九开画直行,备写策文。嘉庆后,素页只用二开,策文用纸减至八开。两面为一开,每开十二行,上有红线竖道,无横格。清初,试卷长约420厘米,高约48厘米、宽约18厘米。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改小,约长250厘米、高44厘米、宽11厘米。另发放草本一帧,尺寸略小,纵横与正卷相同,有横格二十四字,供应试者起草之用。试卷、草卷,均由礼部备办,于入场时唱名颁发全体贡士。
殿试评卷,先由读卷官代劳。殿试卷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用誊录。清代乡试与会试,均采取试卷誊录制度,而殿试试卷为考生亲笔。日暮交卷后,经糊名弥封后收存。至阅卷日,分别交予读卷官8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1”、“×”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再从中选出“○”最多之十本,进呈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及另七人名次。其余二三甲名次,一般由读卷官根据所得五种记号,依次排定。最后由填榜官填写。
贡士应殿试,原则上无被淘汰出局之虞。只是决定甲第、名次而已。其起因,可追溯至北宋。据宋王栐所撰《燕翼诒谋录》卷五载,因贡士张元当年殿试落第出走西夏,官至丞相,屡屡犯边,而成宋廷心腹大患。因此,宋仁宗赵祯嘉祐二年(1057年),变更殿试所行末位淘汰之法,以防文人反叛为敌所用之事,自此历代相沿,直至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馆阁体,是指因科举制度而形成考场通用字体,以乌黑、方正、光沼、等大为特点。明代称“台阁体”,清代改称“馆阁体”。首创者为明永乐时之翰林院侍讲学士沈度,其书法风格秀润华美,正雅圆融,深受成祖朱棣赏识,因而名重朝野,乃至片纸千金。上有好,下必甚焉。士子争相仿效,遂成标准书体。至清康熙时,圣祖酷爱董其昌书法;至乾隆时,高宗又推崇赵孟頫书法,因此赵、董书体身价大增,主流书体尊奉赵、董为典范,而二人书法又皆以规整、圆融为特点,使馆阁体风格更趋圆润秀美。清代科举考试,比明代更重馆阁体,要求乌、方、光、大。一方面可体现出气象博大、笔势恢弘之美,而另一方面,亦难避千篇一律、陈陈相因之弊。当时士人,馆阁体仅为安身立命之入门功夫,书法则是毕生追求,故书法在馆阁体基础上不断融入自身特色,是传统士人之惯法通则。
殿试结束之翌日清晨,皇帝依例单独召见前十名新科进士,史称“小传胪”。而正式揭晓殿试名次,则安排在皇帝召见之后。由填榜官负责填写榜文,所用黄纸为表里二层,称为“金榜”,有大小之分。小金榜交奏事处,存于大内;大金榜则钤满汉文“皇帝之宝”玉玺,于二十五日传胪时,张挂于长安左门外,以昭告天下,咸使知闻。因“鲤鱼跳龙门”之典,长安左门又被称作“龙门”。
“传胪大典”,是科举时代国家最隆重的仪式之一。而放榜传胪之后,则有“状元游街”之盛举。届时,新科状元公须领诸进士拜谢皇恩,一甲三人直接授职,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并特允从午门正门出宫,依次经过太和门、午门、端门、天安门、大清门,至长安左门外观看张贴金榜。其后,状元公率同科进士赴礼部,参加专门为庆贺中进士登科而举行的宴会,唐、宋称“探花宴”,明代称“琼林宴”,清代则称“恩荣宴”。宴会之后,状元公尚需率众进士赴孔庙,拜谒至圣先师孔子。礼拜既毕,再赴国子监立碑,将新科进士姓名,泐于石碑之上。至此,殿试程序全部完成。
因清代科举分为文武两途,故文殿试之外,尚有武殿试,因其影响、地位及作用远不能与文殿试同日而语,于兹不赘。
因种种原因,近百年来,对科举制度之评价,往往妄言贬损有余,而客观公正不足。其实,正是由于有此行之千三百年,通贯十余朝代,超越地域局限、排除权钱干扰,唯才是举、据德立身的相对公平、公正、公开之严密制度,才使中华文明之火种生生不息、绵延不断;使国人对文化之尊崇深入骨髓,对圣贤之敬畏发自内心。而同等时间,同一地点,统一题目,举世瞩目,世评清议,相互监督,惩罚严酷,以及规则严格缜密,标准整齐划一等诸多因素之制约,几致欺世盗名、作弊冒滥之丑类鲜有所为,基本绝迹。而评判人才标准之确立,是科举抡才制度之第一要素。考试制度之要点在于规范竞争。八股文便是在严定程式,防止作弊,客观衡文,快速评卷的摸索过程中逐渐形成完善的应试文体。从考试技术和操作层面考察,八股文对保证科举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发挥过重要作用。应殿试者需要具备各种能力,能在整整一日之内,几乎水米不进,杂念皆无,屏气静心,文思泉涌,下笔千言,一挥而就,不失一字,不错一笔者,其体必健,其艺必高,且意志坚强,以当天下之任,毋庸置疑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