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边远学校教师队伍稳定,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河北省部分县(市)实施了农村教师补贴政策,使边远地区农村教师“调得进、留得住、教得好”,对农村教育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三河市自2006年起就制定实施了边远教师补贴政策,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教师已达数千人。
三河市确定了“试点先行、全面铺开、适度增长”的工作思路,使边远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稳步有序实施。2006年暑期,市政府将东营小学、大罗村小学等五所学校确定为试点,每人每月发放交通、伙食等生活补助200元,受惠教职工234名,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56万余元。2010年1月起,将所有农村学校在岗教职工纳入补助范围,惠及45所学校2200名教师。在具体工作中,实行“公里补助制”,按学校距离东西市区远近程度划分五个档次,给予200~8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此项资金不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由市财政另行拨付,每年拨付专项资金近700万元。同时,在十几所农村中小学兴建起高标准周转宿舍,让教师免费居住,水电免费供应,设身处地为边远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使教师们安心从教。
秦皇岛市海港区从2012年起每年财政专项列支850万元作为农村教师基金,用于改善在职、在岗农村教师待遇。农村教师基金分为任教服务奖励基金和交通补助。任教服务奖励基金对在职从事农村教育的教职工发放。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在海港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年不满6年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满6年不满10年的400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450元,满15年及以上的500元。交通补助分设不同档次,每人每月最低100元,最高500元,此举已使1000余名教师受益。
内丘县地处太行山东麓,全县平原、丘陵、山区各占三分之一。作为省级贫困县,该县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尤其重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政策、财力上不断向农村教育倾斜。去年九月份,该县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决定由县财政每年拨款127万元,作为全县1163位农村教师的专项补贴,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在农村学校工作多年的东港镇第二小学校长李金利告诉记者:“得知发放农村教育基金后,学校里的老师们都沸腾了,大家在寒冷的冬日里感受到了政府给予的温暖和关怀。这项政策真正让农村教师得到了实惠,更加坚定了教师扎根农村的信心,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意义重大。”(本报记者 耿建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