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杜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于11月初开始对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11月15日前结束。据悉,此次督导的范围包括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学校,督导的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切实抓紧做好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此次督导的内容主要是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责任落实,取暖资金的划拨和使用,校舍门窗是否安装完好,取暖物资的准备情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设备的购买、更新、装配、运转以及取暖的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等情况。其中重点督导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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