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我受中国家具协会委聘,担任中国传统家具高级顾问;受中华文化促进会委聘,担任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在木器行业渐渐为人所知。也常替人掌眼,授课解惑,不揣片面所见,自诩一家之言。
向读者介绍红木家具,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当前“流行”的红木文化,广涉植物学、文物学、传统工艺学和红木家具现实的市场形态及应时信息,五类杂陈,互相覆盖,又互相矛盾。多年以来,在红木家具的领域中,植物专家、文物学者、木材商、家具商、老家具收藏家、新家具爱好者、修复老家具的工匠、制作新家具的厂家……各类人等,在对同一种木材的辨别上,在对同一类家具的评价上,在对同一段历史的认识上,往往各执一词,互不相容。细品其言,细究其因,不难发现,同为学者,因界别不同而立论有别;同为收藏,因今古不同而标准互悖;同为审美,因系统不同而眼光分歧;同为行家,因利益不同而取舍相远;同为工坊,因地域不同而南北各异。于是,学习和探究红木知识的过程就显得相当纠结。我所建议的方法是,与其求得定论,不如兼听则明,将各种史论、著述、观点、信息,尽可能多面吸纳,以不同角度,观神形表里;从不同层面,察是非曲直。不求拨云见日,拨乱反正,但求言者无罪,闻者自辨,如此这般,似乎更加客观,也更有意趣。
众所周知,红木的最高等级,自古以来,非紫檀黄花梨莫属,所以在赶写这篇文章时,加了如上标题。“姚黄魏紫”之说最早见于宋代名儒欧阳修《绿竹堂独饮》中的名句:“姚黄魏紫开次第,不觉成恨俱零凋!”说的是花开花落之景象无常、之意境深远,别有其韵。
“姚黄”是古代一种黄色牡丹的别称,出自姚氏民家;“魏紫”是一种红色牡丹的别称,出自魏家,皆盛名其时。欧阳修诗后,姚黄魏紫一词常被借喻为名贵花卉,亦更泛指一切珍稀之物,今天用以形容黄花梨及紫檀两种王者之木,再恰当不过。可惜,这两种人类历史上用于家具艺术的最珍贵的野生木材如今已经濒临灭绝,“不觉成恨俱零凋!”一语成谶。
有许多人认为,西方的居住文化是石文化,中国的居住文化则是木文化。此论由来已久,无论是否科学准确,都从某个认识角度形容了中国人与木的情感联系和对木的心理依赖。我刚才提到的中华文化促进会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原拟称为中国传统建筑与家具文化工作委员会,成立时改名为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不仅使名称更加中国化了,也可见中国建筑与家具主要以木材构制的历史实况。
“木作”(木工作坊及木工制作)是从宋代以后对中国的建筑和家具木工技艺的一个统称(最早见于宋代李诫《营造法式》)。木作分为大木作、小木作和细木作。大木作是指屋宇建筑,如上所述,中国建筑的特点为土木结构,梁、柱、檩、枋、椽、顶(望板)等,皆取材于木;小木作指内檐装修,内檐装修特指门窗、芯屉、棂格、花板等,也都是木头做的;细木作就是指家具及文房杂项的木器制作(也有把家具及杂项统归为小木作的说法)。
我要谈的,是细木作或小木作。
中国家具在明中期之前,在几千年的漫长历史中,始终以漆饰家具为主流和上品。漆器艺术可溯至七千年前,在中国艺术史上,谱写了延绵不断,华丽辉煌的篇章。漆饰家具之所以也被称为漆木家具,是因为一般漆器的胎骨有木胎、夹纻胎、竹胎、皮胎、窑胎、金属胎等多种,而漆饰家具则只有木胎一种。除了漆木家具外,还有木制家具、竹藤家具、陶制家具、瓷制家具、石制家具等,共同构成了中国家具历史的主脉和支脉,是中华民族生活史和居住文化的重要部分。
从明代中期开始,硬木家具开始风行,但即便是在明中期以后,明代宫廷家具仍以漆饰家具为主,民间家具仍以漆饰及杂木、竹藤家具最为普及。后人所谓“明式家具”,其实并不能作为“明代家具”的代名词。“明式家具”既有明代制作的家具,也有清代、民国直到今天制作的家具,是从明中晚期开始,由文人参与制作,追求硬木天然的色泽纹理,追求科学的结构法度,追求精巧的榫卯构造,追求简洁自然的造型设计,追求线脚隽秀的美学意趣的江南文人家具的统称。
“明式家具”是指家具类型的艺术风格,而明代家具则是指家具制作的历史时期,是完全不同的分类。“明式家具”(包括“清式家具”)必备的形、艺、材三要素,缺一不可。即便是产生于明代的漆饰家具、杂木家具,竹藤家具等,我以为皆不能算是完整经典意义上的“明式家具”。而“清式家具”的范围似乎大一些,似可包含了清式漆饰家具和镶嵌家具在内,这大概也是很多木器行家和收藏家的习惯认识。
我要谈的,既不仅仅是明代家具、清代家具,也不仅仅是“明式家具”、“清式家具”,而是“硬木家具”,在当代中国,也被统称为“红木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