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国内一所名牌大学音乐专业的大三学生,今年初她从著名的“台湾艺术大学”交流学习回来,与她闲聊,她觉得此行最大的收获是到台湾多地旅游很开心,学习收获感觉却很一般。
无独有偶,上学期笔者班上来了一位台湾交流生小吴,她正巧也是“台湾艺术大学”国乐的大三学生,她上课认真听讲笔记做得工工整整,下课后还经常请教老师不懂之处。原以为她如此认真好学,应该对交流学习体会颇深收获良多,谁知她和小李体会如出一辙,觉得一学期大陆交流生活,学习收获甚微,最得意的事莫过于到上海、北京等地游玩。
真让人看不懂,难道这两位原本优秀学生到异地交流后都只顾玩不顾学了吗?
带着这个疑问,笔者略做调查发现事出有因。这个“因”就是:两地交流生由于两岸有关条例和政策不能具体落到实处,因此在学习中遇到不少问题和阻碍,导致她们想学却不知如何学,只好满足于“蜻蜓点水”式的学习,转而把大量时间贡献给旅游。
那么,她们都遇到什么问题和障碍呢?
一是学分互换阻碍:
由于两地交流生至今没有详细并互相认可各专业“学分互换课程明细表”,因此两地高校普遍采取“课程名称相近互换学分”单一原则,而该原则实际是个模糊概念。目前普遍由双方高校自己“灵活掌握”,更确切是由每个系教学秘书和学生自己商榷而成。
交流学习出发前,两地几乎未对交流生们做具体选课指导和学分要求说明,因此交流生到异地只能“自主和摸索选课”,但问题不少。如两地名称相似课程不多,因此选课范围很小;又如有些异地校的金牌课程因名称不相似不能互换学分,交流生可能就没法选修。如此七阻八碍中,一学期可能只选三四门课,如此少的课程对交流生来说只能“多玩少学习”。
二是课程衔接阻碍:
两地高校由于教育体制和教育理念不同,所设置课程和研究方向也有所不同。因此两地不少可互换学分课程,虽名称相近可内容却差之千里,这其中不少必修课程还是一年制,而交流生普遍只学习一学期,因此回原校后课程无法衔接完成。
例如“台湾艺术大学”《音乐概论》课程可与大陆高校《艺术概论》课程互换学分,台湾《音乐概论》课程教学内容是关于“乐理”与“和声”,是安排在大三的课程,而同样这些教学内容在大陆高校则是被安排在大一的《乐理》与《和声》两门课程里,由此可见同样教学内容,在两地高校中安排的年级不同,课程名称也完全不同。
而大陆《艺术概论》课程是“研究艺术发展客观规律”的,和台湾《音乐概论》课程名称虽只二字之差可互换学分,但二门课程教学内容几乎是风马牛不相及。更让交流生为难的是,两门课程均是一年制,但教学内容不同回原地无法衔接只能半途而废,实在令人可惜!
此类例子有许多,这是不少交流生为什么到异地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三是学费阻碍:
台湾目前有些高校为了节省资金财力,采取“外聘兼任教师制度”,比如著名的“台湾实践大学”,现任教师共有112人,本校“专任教师”仅有11人,兼任教师人数几乎是本校专任教师的十倍。且有些外聘兼任教师“兼课费”不是由聘请学校校方给付,而是由台湾学生自己给付,比如演奏演唱一对一面授“个别课”就是如此。而大陆高校则是在学生每年交过学费后,不管上什么课(集体课或者个别课)就不用再交任何费用了。因此不少大陆音乐交流生觉得台湾“个别课”虽很重要,但学费太贵交不起因而放弃不上,实在可惜。
当前两地高校学术交流频繁,双方校际合作积极,每年两岸交流生人数激增,但应该正视目前面临的种种阻碍。笔者认为目前交流生学习质量失之监控,学习中存在阻碍无法及时纠正,因此每个学校要有专人专职负责对交流生的学习状况及时了解和提供帮助,建议:
一、每个交流生要在“行前定学习计划,行后做学习总结”,严格把关提高交流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做好交流生“行前学习指导”,如学分要求,学分互换及生活安全等,且要根据双方课程教学内容和需要,尽快制定各专业“互换学分课程明细表”。
三、要建立考核制度,交流生返校后要对其所学科目及表现进行考核,监管应有始有终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交流生的学习质量。
(作者系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