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捷)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达八九百万件,2012年达到926万件,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在调解一大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间纠纷的同时,化解了一大批疑难积案。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1.7万个,基本实现了村(居)、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行业、领域全覆盖。人民调解员有428万名,其中专职调解员近80万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任的调解员12.8万人。许多地方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分级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各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快报直报、快速反应等机制,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能力和效率。
与此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医疗卫生、劳动人事等主管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在社会热点、难点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配合协作,初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