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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还路权于自行车和行人

    北京“城市道路设计”征求意见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28日   07 版)

        本报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张景华)近日,北京《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规范”将强化行人、自行车、公共交通的路权,提高无障碍标准,其中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将定义为最高级别优先。“规范”对于道路空间的各个方面,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交通、停车、市政设施、道路绿化等方面的设计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负责编写“规范”的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专家表示,北京交通政策的核心是发展绿色交通,限制小汽车的过度使用,“规范”也体现了这一原则。以前道路设置以车为本,现在要强调以人为本。从快速路的实践来看,北京主路采用6到8条机动车道是合适的。而辅路采用单向2到3条车道,虽然能够大大提高辅路机动车交通通行能力,但由此增大了行人和自行车过街距离。因此,规范建议辅路机动车道数不宜过多。

        “规范”还规定,北京新建各级城市道路两侧,如果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就不再设置汽车停车位,已设置的停车位将逐步取消,为自行车出行创造便利。中心城区主干路及其交叉路口能扩建的,基本上已经扩建了,没有扩建的也不应再扩建。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北京城市道路及其交叉口的改、扩建工程,大多以扩充机动车道为主,降低了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的服务水平。此次推出的“规范”强化了行人、自行车、公共交通的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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