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卓有成效的“净网”行动之后,各地都强力抓获了“大谣”,有的地方成功地处理了造谣的“大V”们。网络初现澄净,人们纷纷肯定。
网络正能量在聚集,网络反腐、集中民智等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在肯定净网行动的同时,我们也要防止政策界限模糊。出现“寒蝉效应”,决不是我们的初衷。
“寒蝉效应”(Chilling Effect)是源自国外的一个法律用语,是指在某些法律条文或行动的影响下,人们害怕因自由言论遭到刑罚或罚款而自我禁言。“寒蝉效应”的后果是导致言论表达不畅和公共领域的衰落。如此后果,是与通过网络张扬人民表达权的愿景格格不入的。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7年10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被郑重地写入十七大报告。其后,有关保障公民“四大权利”的论断,相继被写入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和十八大报告。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从媒介特性来看,微博由于注册与更新方便、个性化与互动性强等特性,而成为最能张扬普通公民表达权的理想媒体。在微博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变成了现实。不仅如此,政务微博的流行,进一步拓展了公民的“知情权”。网民通过对公共事务和新闻事件的分享与讨论,或通过“实名举报”等方式参与反腐倡廉大业,有效地行使了对国家大事的虚拟参与权和监督权。小小微博,维系着5亿多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犹如“乡校”之于“郑人”,是“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的公共空间。今日中国的微博,已经成为建构社会主义公共领域、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和谐社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场域。
当然,作为一个有几亿人口注册的公共舆论平台,微博上真伪并存、泥沙俱下,谣言、“水军”言论等“扭曲的传播”现象所在多是,需要通过加强管理予以惩治。反击谣言和澄清“水军”言论,也符合大多数微博用户的利益。但是,个别地方在具体工作中对谣言的判断标准失据,对传谣者的处理方式不妥,也引发了不少人的担忧。例如,8月26日,安徽310国道砀山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5人受伤,有网民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事故造成16人死亡”的信息,被当地公安局做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8月28日,河北省某地警方发现百度贴吧有网民发布消息——“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也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从本质上来说,谣言可以被归结为一种不确定、未经核实的信息。以上网民传播和询问的,尽管都属于“谣言”的范畴,但是如果监管得法,完全可以予以纠正、删除或及时辟谣,并非一定采取行政手段予以惩罚。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网络的管理之道也是如此。一阵治理谣言的“猛药”过后,应当探讨微博的善治之策,特别是预防可能出现的“寒蝉效应”。诚如诸葛武侯祠的那幅联语所说:“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微博的善治之道,在于胸有全局、审时度势、宽严相济。希望我们的网络管理者都能善加运用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