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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文·理论思考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做到“四有”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光明日报 》( 2013年08月24日   07 版)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有其真理维度,也有鲜明的价值目标。真理维度表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符合党的执政规律,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价值目标则表现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做到“四有”——“有根、有声、有信、有利”。

     

     

        根深才能叶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以分为“寻根”“生根”和“扎根”三个关键环节。

     

        “寻根”是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弄清楚作风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重新认识群众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党之所以把群众路线视为生命线,正是因为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都认识到,党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和建设的成功。没有牢固的群众根基,没有坚定的群众立场,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党的执政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无从谈起。“生根”是指不让群众路线教育“漂浮”于空中,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这一重大理论创造内化为广大党员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立场,植根于广大党员的内心深处和灵魂之中,并通过实践活动不断予以强化,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化和外化既相互统一又相互促进。“扎根”是指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及方法予以认真总结概括,在党内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约束制度,使教育的成果得以保存延续,形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只有经过以上三个关键环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才能始终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吸取养分,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有声”,即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群众能够有效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自由表达利益诉求与观点意见,这是从机制上对社会公平作出的保障。实践中,应从以下两方面下功夫:

     

        在公共事务处理、重大政策制订上,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凡涉及民生的决策必须建立听证制度,凡涉及群众诉求关注的事项应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官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形式主义的要害在于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二者容易导致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和不良心态。一些地方之所以存在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其原因就在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习惯凭主观想象和个人的狭隘经验作决策,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而广大群众则在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方面“失声”。

     

        要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表达及诉求渠道,有效回应民众的利益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我党特别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并通过建立信访制度,搭建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沟通平台。此外,我党还注重发挥包括网络在内的大众传媒在表达群众利益诉求上的重要作用。但当前政府与群众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诉求或置若罔闻,或漠然处之,或消极应付,导致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因此,人民群众利益表达及诉求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事项有待进一步细化,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有信”,即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将群众路线融入信仰体系,并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信仰可以分为团体信仰和个体信仰,团体信仰更多地表现为理性因素的可信,并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群众路线一直是我党意识形态的中心线。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并在毛泽东思想中首次对群众路线作了完整表述。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深刻的阐释,其中“共同富裕”要求我们党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执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人民群众为本,这都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

     

        团体信仰对个人信仰具有激励和导向作用,但要转化为个人信仰还需个体的学习和体验。在集体组织学习之后,每个党员都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自我反思、自我提升、自我总结,将群众观点逐步日常化、生活化、常规化。与此同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绝不能“自弹自唱”,搞“体内循环”,其根本要求和价值旨归应是“务求实效,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具体问题上动真格。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所存问题的解决效果,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评价最客观,这应当是我们当前解决问题的重点。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有利”,即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与权力观,使得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利益。

     

        利益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具有主体性、社会性、客观性和矛盾性等特征,是社会发展中最现实的存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利益斗争史。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又是一个关系重大的现实问题。在兼顾国家、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人民群众要求尽最大可能保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利益,是完全正当的、合理的。毛泽东同志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邓小平同志强调,“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江泽民同志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

     

        在利益诉求凸显、收入和贫富差距明显拉大的背景下,利益冲突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关注的核心内容,只有将关涉利益冲突的重大问题解决了,人们才会从内心深处拥护和认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党正是通过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调动起广大民众参与革命的热情,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群众路线就是实现群众利益的工作理念与工作路线。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工作视点对准现实生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阶段,既要针对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健全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又要从社会管理的“短板”入手,大力关注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切实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在最大程度上扩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执笔人:罗仲尤、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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