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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文论之苑

    “生命写作”还是“面包写作”

    ——曹雪芹与李渔小说创作的当代启示

    钟明奇 《 光明日报 》( 2013年08月20日   14 版)

        当前的文学领域,客观存在两类创作方向,即以回归文学本质为目的的纯粹写作和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化写作。事实上,这样的形态古已有之。曹雪芹与李渔,就是中国古代通俗文学史上纯粹写作与商业化写作两个经典的个案。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地道的纯粹写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这是因为,尽管穷困到“举家食粥酒常赊”,他在《红楼梦》中依然说:“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这就是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既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也不是为着实现经济利益。而且,曹雪芹的写作态度极为严谨,他写作《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显然是那些总想着尽快把自己的作品变成金钱的商业化写作者所难以做到的。

        更令人感佩不已的是,因为是超越功利的纯粹写作,曹雪芹始终保持着至诚至真的创作心态。在《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中,他投入了整个情感,乃至生命。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引用尼采的话说:“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红楼梦》“字字看来皆是血”,是曹雪芹用生命写就的。他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进行了全面而富有思想深度的批判,他的《红楼梦》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由此登上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的巅峰。

        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则不然。他的小说戏曲创作在中国古代通俗文学发展史上有其独特的贡献,但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典型的商业化写作。黄鹤山农《玉搔头》之序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李渔家道中落,不得不“挟策走吴越间,卖赋以糊其口”。所以,李渔的不少戏曲作品,多成于仓促间,而不可能像曹雪芹那样精心撰著。他在《闲情偶寄》中写道:“予终岁饥驱,杜门日少,每有所作,率多草草成篇,章名急就,非不欲删,非不欲改,无可删可改之时也。”

        李渔的小说戏曲创作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他在创作中竭力讨好读者。他所说的“多买胭脂绘牡丹”,表达了他甚为媚俗的通俗文学创作主张。在《古今笑史》的序言中,李渔也大肆鼓吹通俗文学的编撰要“从时好”,即要投读者之所好,“不投以所喜,悬之国门奚裨乎?”由于李渔深深懂得“人情畏谈而喜笑”,他的小说戏曲作品具有浓郁的喜剧风格。“一夫不笑是吾忧”,既是他的戏曲创作主张,其实也是他的小说创作主张。李渔之所以如此处心积虑地取悦读者,究其根由,无非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通俗文学创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一味地为了迎合,使得李渔的不少小说戏曲作品刻意追求巧合,盲目出新,以致不合情理。所以,他的作品不是浸透着作家整个赤诚情感与火热生命的“血书”,反而热闹有余、娱乐有余、游戏有余,对人生与社会的思考与批判相对不足。所以,李渔不像曹雪芹,是一个真正有深邃思想与宏大艺术气象的文学家,而成为了中国古代商业化写作的一个突出代表。

        曹雪芹、李渔的纯粹写作与商业化写作,给当代中国小说创作的启示显而易见。

        真正的文学创作就是与名利无关的独立的纯粹写作。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既不是为了名利,也没有必要迁就读者。如果曹雪芹主要是为卖钱而写作,那么,以他的才华,像李渔那样竭力迎合读者,写几部思想平平的“畅销书”应该不成问题,但文学史就少了一份别样的“血诚”。对此,当代不少的作家已有深刻的认识。莫言说过,他写作时是独立的,从不考虑读者;张炜则说,一个作家只会跟住时尚作文,就不会有多少文学的意义。但当代依然有作家认为好小说的标准就是时尚认可的“好看”,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李渔从事通俗文学创作那样,是在跟读者做买卖,而不是在从事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创作。

        商业化写作,创作主体往往身不由己,迷失真我,因此难以创作出真正具有现实关怀与人文关怀、具有深厚艺术底蕴的优秀作品。这是因为,商业化写作,小说家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必然为着市场等因素而无奈地妥协,难以坚守自己独立的人格。以李渔而论,他本也是有傲骨、有独立精神的人,其词《一剪梅·述怀》就说自己“一生傲骨犯时嗔”。但他在创作小说戏曲时,既为着赢利,就唯恐失去读者,故心心念念地迎合一般市民读者的审美趣味,基本放弃了他早年坚持的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而走过度娱乐化的创作路径。其结果是,他的大多数作品好看而不耐看,缺乏批判现实的思想深度,也缺少足够的艺术意味,迷失了一个作家最可贵的真我。当今有不少的作家,抱着逢迎读者的心态,热衷于描写性爱、暴力、迷信、奇幻等,只考虑读者市场,而不管小说创作是否符合艺术真实。正如张炜在《精神的背景》一文中所批评的,以为小说的畅销就是一切。这不妨说就是李渔式自我迷失的当代再现。

        商业化写作必然使作家难以保持纯粹写作所具有的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即以李渔而论,他并非不想悉心修改他的作品,但迫于及时卖钱的压力,他根本不可能有那样的时间。此种情形,其实在今天依然存在。特别是当前商业化的网络写作,更是这般。有论者指出:“占据榜单前列的网络小说,真正的佳作越来越少;依靠故事‘痛快’、更新‘飞快’、主角‘愉快’来吸引读者的小说越来越多。”非网络的商业化小说写作也存在类似情状。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小说创作应取的态度。

        诚然,商业化写作并非一无是处,但正如卢梭在《忏悔录》中所说:“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他进一步自我警醒:“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商业化写作有其与生俱来、自身无法克服的诸多弊端。可以试想,自信在“稗官野史”写作上“实有微长”的李渔,如果可以专注于纯粹写作,那么在通俗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就应该可以更突出一些。这对当代那些醉心于商业化写作的作家而言,难道不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吗?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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