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近日表示,已受国家卫计委委托启动对200万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医德医风三方面,建议对问题严重者终身禁医。若医生医德医风确有问题,则被列入黑名单,将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生。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医德滑坡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让人们感到有必要出台“医生黑名单”,释放出公共威慑力,提高医德水平,提升医疗公信力。
“医生黑名单”首先要面向大众和网络,增加透明度,成为人人都可查询的公共信息。其实,“医生黑名单”在贵州等地已有试点,但仅在卫生系统内部流通,个别领导和当事医生才知情。公众想要了解具体内容,面临诸多阻碍。“医生黑名单”私密化、隐蔽化,就会影响其传播及社会监督效果。因此,应让“医生黑名单”成为一种公共信息,传播范围广了,才能增加当事医生的心理压力,敦促其在医德方面严谨自律、洁身自好。
其次,“医生黑名单”的增设考核,要征询患者、公众和医生本人的意见。传统的医疗考核,多是医院自己考核自己,难免会出现“考核袒护”,医德不良者可能也不会进入“黑名单”,影响了好制度的执行效果。因此,只有让最了解医生医德水平的患者有充分的发言权,才能增加考核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同时,应让医生有解释和诉说的机会,提高评价的公平效果,让“医生黑名单”真正发挥监督功效。
再次,要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让违规者承受较高的代价。“黑名单”的目的就是为了奖优罚劣,必须让违规者承受一定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比如,按照全美医师协会的规定,凡是有收受红包劣迹的医生,将毫无商量地被打入“黑名单”,不被美国境内任何医疗机构聘用。再比如,香港医生只要违反了医学会有关条款,就要受到惩罚,严重的会被逐出医学会。如果我们不痛不痒地“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或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既没有经济处罚,也没有“拒绝准入”,就严重降低了其威慑力。
因此,有必要将“医生黑名单”的裁定和处罚提升到行政层面,而不是当下的行业层面。“医生黑名单”虽然威严,但仍属于行业性处罚性质,仅是“建议性处罚”,处罚力也有限。为了提升处罚力度,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强化行政处罚效力,提高“黑名单”的震慑力和效果。如此,才能真正让“医生黑名单”释放出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