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永远是一个绝对正确的理念,但如果法律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怎么办?
作为一种防止对“肤色、宗教、性别、性取向或民族出身”等少数群体造成歧视性伤害的一种手段,美国的“平权法案”在保护黑人利益、消除种族歧视、避免历史倒退、促进社会融合等方面所发挥过的历史作用当然无可争辩,也无可替代。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平权法案”以肤色为标尺来维护社会正义和实现社会平等的做法必然要遭遇不断增多的反对者的置疑和挑战。
“平权”的本意是“扶持”。“平权法案”遵守的原则是“弱势优先”,意在用法律方式把广大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美国黑人兄弟曾经被白人剥夺的权利追讨回来。为了消除当时“普遍流行”的种族歧视观念,“平权法案”在就业、上学、治病等方面给黑人等少数民族以优先权。无论是从当时还是今天的角度来看,“平权法案”都不是一个平等的法案。准确地说,它是一项“为了实现平等而不得不抛弃平等”的法案。为了让黑人与白人平起平坐,为了增加黑人在政府机构、高等学府中的“代表席位”,法律规定他们应该获得优先的机会和更好的条件。作为一种扶持性的政策,“平权法案”囿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得不采纳“用新的不平等来修正旧的不平等”这样明显的矫枉过正的手段,从而让刚刚被解开手铐脚镣的人有能力与其他人站在同一条跑线上,从而让美国社会从可怕的种族歧视和严重的社会矛盾中挣脱出来。
美国大学的招生录取标准与学生的肤色直接相关——如此不可思议的现象就足以说明“平权法案”的危害。据说,即使黑人学生的分数比亚裔学生的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分数低20%,亚裔学生也会败下阵来。人人平等的精神何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何在?美国人最讲自由平等,但“平权法案”却让世人看到,美国政府依然抱有种族偏见。舆论认为,如果“平权法案”继续用新的不平等来掩盖旧的偏见,继续用旧的种族矛盾来培育新的社会分裂,美国政府和社会就有理由对其进行反省和修改。事实上,美国的某些州颁布的新法规废除了在就学和就业中所谓名额和标准的配额方式,不再以肤色作为录取和录用条件。
“平权法案”曾是美国“庶民的胜利”,是美国民权运动的丰硕成果。但它作为一项临时性的补偿政策,如今正在被日益增长的舆论压力推出历史舞台。美国舆论认为,它不该,也不可能成为一项永久性的法律。无论如何,一项以种族政策为基础的国家政策,肯定背离了公平、平等和社会正义,也不可能促进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平权法案”是对历史的忏悔和修正,但它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反向歧视”,造成对占人口大多数的“主体民族”的伤害。此外,从本质上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平权法案”其实也是对黑人的歧视和羞辱,是“上等人”对“下等人”的施舍之物,是一项带有时代悲剧色彩的制度安排。
“平权法案”是美国难以治愈的心病。种族歧视和种族迫害的沉重历史让美国不可能轻松地面对历史、现实和未来。平等是一个伟大的而又神圣的字眼,但真正的平等总是难以实现。“我们要做的不止是打开一道公平的大门,而是要我们全体公民都能够从公平的大门下通过。”“所谓公平,不只是权力和理论,更是事实和结果。”——当我们再次聆听历史上美国的政治家们这类“永垂史册的伟大发言”时,我们似乎可以捕捉到他们内心深处最真实想法的一瞬间: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任何一种合理的制度设计都肯定有其不合理性,关键是要寻找其负面效应和正面效应的平衡点。
尽管我们深知,几乎所有的法律和政策都受历史或时空的局限,“平权法案”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带有妥协和赎罪性质的法案,但是我们仍然必须认清,这项以肤色画线的国家法规是多么陈腐不堪!这样的法律必定会造成新的种族矛盾、冲突和不安。此外,如此影响千百万人前途命运的政策也必然会在现实生活中被滥用,从而成为培育民族矛盾、隔阂、歧视的摇篮。我们愿意相信,“结束种族歧视的办法就是结束种族歧视”,民族平等的时代终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