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9日公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房审计结果”显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领取租赁补贴……
审计署9日发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2667.77万人享受到保障房带来的实惠,但也有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
保障房处于重要建设期,而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窘境。究竟谁在触碰保障房的“红线”?保障房建设与分配如何更加科学?
10万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政策:分配公平需要制度保障
保障房是我国重大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
在保障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一些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值得高度关注——一面是大量的得不到保障房的家庭渴望着实现“安居梦”,一面是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享受到保障房或相关补贴。
据了解,“十二五”期末,保障房将占到全社会住房总量的20%左右,随着这些房屋建成并进入分配环节,如何保障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分配流转公平,还需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有关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规范分配、运营、流转等各个环节。
目前,我国厦门、上海等地都出台了关于保障房的地方性法规。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提高立法层次,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以确保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实现公平分配。
57.99亿元违规挪用:保障房资金要用在“刀刃”上
今年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一面是保障房资金被挪用,一面是各地报出的保障房空置尴尬——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的保障房空置数字令人震惊。
多地公布的审计报告指出,闲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以深圳公租房分配为例,按照当地住建局公布的价格,若租用一户40平方米户型的公租房,每月房租大约600多元。租金如此优惠,为何4000多户申请人最终选择放弃申请?一位在深圳南山区工作的申请人道出其中缘由:项目选址偏远,到公司上班路程将近30公里,不堵车每日也要花三个小时。
海南省审计厅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全省有24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其中有770套住房出现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
“保障房建设的核心,是必须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防止出现‘两张皮’。”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胡光伟认为,地方政府必须要有勇气直面“空城”的尴尬,厘清问题根源,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顾虑、忧虑和实际困难。
完善体制机制:保障房监管要更加有力、有效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纠正,并建立健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待遇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进行规范,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有序。
事实上,自2007年中央出台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不断推出,从开工建设、申购资格及核查、售后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各地也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措施。
今年3月,《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发布,规定经济适用房将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虚假申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也就是说骗购者将进入“黑名单”。
5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规:今后家庭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证上也要写上夫妻二人的姓名,避免夫妻中有一个可能会钻限购等政策的空子,再用个人名义去申请买房的情况。
此次审计之后,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整改到位,促进中央要求和部署的全面落实,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规范有序和分配管理的公平公正。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也强调,“十二五”期间,审计署每年将继续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每年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工作重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当年审计内容和重点,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摸清情况、评价效果、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及其各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本报北京8月9日电 本报记者 冯 蕾 李 慧 本报通讯员 王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