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电(记者袁于飞)国家海洋局近期监测的137个入海排污口中,86个入海排污口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62.8%。对27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18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21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海洋监测部门此次还对山东、辽宁、天津、福建及河北的部分属地入海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入海排污口超标情况显示:相关各省(市)超标排污口比率范围为40%~85.7%。其中天津最高,为85.7%;其次是山东,超标率达到73.6%;福建、辽宁和河北分别为60.9%、50%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