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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作家群现象”笔谈③

    文学故乡的意义探寻

    徐兆寿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30日   14 版)

        故乡在一个作家那里代表了什么呢?这使我想起了电影《魂断蓝桥》中男主人公带着漂亮、天真的女朋友到他的庄园(亦即他的故乡)时说的一句话,童年是无穷无尽的。那是一个人面对自然,一个小生命面对无穷的大生命时的种种历险,是一个生命本真时期对本体世界的有趣探索。人长大后,便开始面对知识和逻辑的世界,面对道德虚拟的空间,面对责任、存在的巨大压力。也许探索本体世界的日子已经彻底地错失了,我们开始探讨人的世界,于是,名利、哲学、艺术等都充塞着一个实体,即人。文学即人学,这一命题在人文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将人这一实体高高地举了起来,使人类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崇高与潜能,但是,它同时也遮蔽了人的虚体,即人在面对无限时的虚无,在面对死亡时的绝望,在进入梦境后的潜在。而那个虚体,往往是与故乡在某个深谷里相遇并潜伏着。在某种意义上,作家就是在描述人的实体存在时,尽最大可能地寻找、记忆甚至想象人的虚体存在。《红楼梦》看似在对人的日常生活进行写实,实际上最后落在了人的虚体存在上,是中国文学中对人的虚体存在进行了最大可能描述与寻找的作品。西方人将虚体存在称为“彼岸”,中国人则将其称为“虚境”,是道的另一面存在。因而,故乡对于文学的意义具有了形而上的色彩。

        对故乡的执拗写作,终究会成为一个作家最为黝黑的特征,也就成了他的地域特色。对于乡村长大的作家来说,故乡便是大地、水草、山川甚至沙漠,而对于城市长大的作家来说,故乡便是天气、街市、世情甚至人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而一方人也就有了一方的文化与性格。城市也一样,北京和上海是绝然不同的。老舍与王朔笔下的北京总是充满着某种“天下观”和意识形态,充分地表露出“天子脚下”的臣民意识,而张爱玲与王安忆笔下的上海、香港则充满了市井气息和流言蜚语,展露的是商业社会的种种世情。

        中国古人的文学方式是人与自然的对话,讲究的是物我两忘、天人合一。这样的传统使中国人始终对自然有一种对应的本能,将有限的自我融入无限的宇宙之中,将死亡的恐惧化为对道的信仰,而最终将人的实在与空虚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种传统一直持续了上千年。也许因为诗歌的体量小,不能像小说那样大面积地描述故乡,所以在古典诗歌中,我们很少听说李白的什么地方或杜甫的什么地域。小说不同,它用庞大的文字创造了一个世界,一个与那个作家的童年、故乡、知识、经历、愿望甚至梦境等相一致的世界。

        这种现象到新世纪时似乎变得“自觉”,作家群的地域现象越来越突出。与其说是作家的自觉,倒不如说是作家的增加使作家群和地域特色越来越明显。比如,拿西部来说,在现代文学史上,西部是一片荒漠,连一个西部作家的影子都未掠过,但是,自延安成为红色革命根据地之后,文学重镇西迁,不久便有柳青出现。之后一段时间,先是路遥捧出了《平凡的世界》,接着是陈忠实推出了《白鹿原》,再是贾平凹奉献了《怀念狼》《高兴》《古炉》《带灯》等,将陕西那片深厚的土地挖得越来越深。同样,雪漠也用“大漠三部曲”一次又一次地将凉州大地上的生态特征展露给世界,李学辉相伴推出《末代紧皮手》,将凉州人对土地的独特崇拜挖了出来。再往西走,便是刘亮程的村庄。刘亮程的散文和小说似乎都在建设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一个孤独的人在做着一件孤独的事,即感悟世界。他是一个闲人,他不用去忙着做与别人争名利的事。刘亮程创造了另一个故乡。

        这至少说明,故乡对于一个作家极为重要,而重视故乡便会构成他的地域特色。也许不必刻意去提作家群现象,因为作家必将是独特的。只有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独特的作家,才可能会构成一种风景。假使这些风景有共同的景致,它才可能会出现地域特色的作家群现象。现代以来,因为共同的美学追求,出现过一些文人的团体,如创造社、语丝社、左联等。他们因为对文学有共同的理解,所以走到一起,形成一个文学团体。上世纪80年代,这样的社团森林般崛起,随后又潮落般消失。他们很少因为地域特征而结社,都超越了地域的边界。但是,在研究者或组织者、宣传者那里,人们往往会寻找另一种“团队”——不能称为团体——这样做的结果便以地域来划分一些作家,将他们“强硬”拉到一起。

        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意义?它能否成为一种文学现象?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但是,另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即全球化语境下,地域文化有多大的生存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从反面证明人类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小,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存在变得日渐严峻。也许在过去的几千年间,人类想方设法使文化趋同,今天这样一种方式仍然在进行,如对大国语言的全球化学习,对工业文明的全球化推进。但是,这样一种工业化的进程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更大的困境。当文化的差异越来越小,当地域文化消失殆尽之时,也就是人类被新的庞大的文化体制复制和工具化的时期,尤其是人类被物化和异化将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在这样的境遇下,文学能做点什么?

        也许一些作家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贾平凹说,他要为家乡立传。雪漠说,他要把正在消失的故乡记录下来,让后来的人们知道,人类曾经如此生活过。作家们开始记录这个时代,当然,不是简单的记录,而是带着深深的反思。如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是对即将消亡的鄂温克族的回忆、记录和思索,梁鸿的《中国在梁庄》是对故乡文化在发生巨变的深刻反思。有很多作家甚至以他者的身份进入别人的故乡,去记录异乡的存在,如杨显惠的《甘南纪事》,李娟的新疆系列散文……

        自然,文学是可以超越这些的,但是,文学在故乡驻足,在故乡落泪,在故乡留影,在故乡深思,最后将故乡写成一种文学形象,永久地留存于文学的天地,也是极其伟大的,尤其是在今天。

        (作者为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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