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07月07日 星期日

    山东泰安剑指“农村反腐”

    《 光明日报 》( 2013年07月07日   02 版)

        本报讯 山东省泰安市87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纪委和行政监察室;所有行政村党组织都配备了纪检委员,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在山东泰安,超九成乡镇完成了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农村反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随着大量惠农资金的发放、财政补贴力度的加大,再加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农村经济事务逐年增多,基层村官涉农腐败案也时有发生。为加强“农村反腐”力度,打造“廉洁乡村”,2012年9月,泰安市纪委制定了《加强乡镇村居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从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制度规范、后勤保障、考核评价5个方面,创建了5大类147项定性、定量指标,订立了一套完善的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标准体系。

        2012年12月,泰安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市。

        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行之后,纪检监督成绩斐然。据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的一年中,全市乡村两级纪检组织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2182项、村级招投标项目686项,审核农村集体资金8691万元,建立镇村廉政文化示范点86个。

        (娄本亮、付旭)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