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加大对民间资本开放,引入充分竞争,可以提高运营效率、服务水平
■目前,各种隐形的“不平等待遇”仍将很多民间资本挡在门外
■政策应以营造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为核心,保证民间资本在垄断领域投资、利润分配享有均等机会
■加大对民间资本开放,引入充分竞争,可以提高运营效率、服务水平
■目前,各种隐形的“不平等待遇”仍将很多民间资本挡在门外
■政策应以营造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为核心,保证民间资本在垄断领域投资、利润分配享有均等机会
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环境已经形成。但是,当前民间资本进军垄断行业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民间资本全面进入垄断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6月26日,中国石油油气管道合资合作战略协议在北京签署。这是国务院“新36条”颁布后中国石油又一例引入民间资本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标志着国有资本对民间资本的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国家重点工程牵手民间资本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这场联姻能否破除巨无霸的垄断地位?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能源等行业是否依然遭遇“玻璃门”?民间资本“进军”垄断行业“突围之路”将如何开启?
1、政策给民间资本“松绑”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民间资本多年来的“银行梦”有望加快实现。
事实上,近几年,国家频频出台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措施,推动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环境已经初步形成。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这是继2005年出台“老36条”之后,中央政府又一次就推动民间投资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指导性文件。
与“老36条”比较,“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的措施体现出更多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6大领域16个方面。
“‘新36条’传达的信息就是,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这次的重点就是市场准入,就是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思危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表示,此次出台的新政显示了国家在打破国有垄断地位方面所做的努力,是自1992年以来市场化改革的延续,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可以让民营企业充分参与。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2年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拉开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的大幕。
随后,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纷纷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表明,铁路、医疗、金融业、银行业等领域大门,逐渐向民间资本打开。
武汉路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黄郴说:“近年来,国家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国家六部委密集发文,更显示了国家对于打破行业垄断,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姿态,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金融、医疗、基建等领域,未来可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相当大。如果这些领域对民间资本放开,引入充分竞争,可以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各领域服务效率和水平的提升。”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2、玻璃门”的现实困境
虽然很多分析家认为“新36条”对民间资本来说是一个重要拐点,但另一些人则对民间资本此次是否真的能进入某些领域感到忧虑。
“公司曾想搞国土整理一级开发,却被一些省份的城市告知,非国有资本不得参与。而后,我们又试图代理公司在小额贷款领域有所突破,也遭遇到类似条文限制。最后,计划做点油气开发项目投资时,进展依然不顺利。”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傅军说。
傅军的遭遇显然并非个案。“老36条”出台后的“玻璃门”“弹簧门”在很多民营企业家心中留下了阴影。虽然国家在政策层面放开了准入限制,但是准入门槛、国家金融和税收政策的“不平等待遇”将很多民间资本挡在了门外。
首先,准入门槛高,对企业资质、业绩和注册资本的要求严格,为民间资本设置了“进入壁垒”。其次,现有金融、税收政策下,民营企业遭遇融资难“瓶颈”,处于竞争的弱势地位。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张汉亚认为,目前中国的垄断行业中,民间资本进入的比重不超过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
以建筑行业为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对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而在铁路领域,从2005年7月开始,原铁道部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在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等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
2005年,连接浙江衢州和常山的衢常铁路项目启动,被视为铁路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的“破冰”之举。
2006年8月,衢常铁路进行了一次股权变更。2007年,民营背景的股东光宇集团彻底退出。
原铁道部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合资铁路公司102家,新建的合资铁路里程达3万公里,投资规模达2万亿元。但这些合资铁路中,民营资本所占比重很小。
对于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等领域所面临的困难,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罗仁坚认为:“其实政策上没有进入障碍,这扇门一直是开着的。关键是铁路系统目前的情况,包括市场架构、运营管理、清算模式等,这种大的环境不太适合小规模民资的进入。”
“国有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信息链,以及配套的服务体系。而民企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资金的获取也不如国有企业便利。”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还需要后续的扶持政策。要在相关政策上对其进行扶持,如税收的优惠、公平的服务等,建立更完善、更公平的市场环境,并保障其关联企业也能够参与进来,以利于产业链的形成。
3、“平等竞争”如何实现?
当前,外需疲软与内需放缓的双重压力,倒逼中国大力启动民间投资,几乎成为当前市场共识。
然而,民间资本如何从根本上打破“投资围墙”?未来,应如何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业“开闸”,唤醒这股沉睡的活力?这些,都成为改革中亟待破题的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要落实“新36条”、放活民间资本,首先需要消除过度垄断因素,让民间资本进入原来被称为垄断的领域。同时,准入制度和审批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以方便民间投资的发展。另外,金融须多样化改革,民间金融应达到稳定性的规格,这一问题应提到法律健全的高度来考量。
“要吸纳资本进入,关键在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好的投资预期,并且建立完善的保障和退出机制。具备这些条件,民资肯定有投入热情,”罗仁坚表示,“当然这些不是过去或者现在的文件就能够解决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建设,需要更为具体的实施规范。”
对此,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表示认同,他指出,政策的制定应以营造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为核心原则,保证民间资本在垄断领域投资、融资和利润分配上享有均等的机会,尽量减少对企业进行不必要的干预,放松种种禁止性、限入性门槛。
“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中国民营投资经营创造力的‘玻璃门’‘弹簧门’正是现下市场准入审批制,如果理念不改,消除市场准入壁垒显然是不可能的。”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马宇撰文指出。
在马宇看来,政府规范的是市场竞争秩序,而不是控制市场本身。“我们说的让市场而不是政府来主导资源配置正基于此,我们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宇说。
“应该把资源配置主导权交给市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也曾公开呼吁,政府越是从市场参与者角色中退出,转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就越能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的积极作用。在公平竞争条件下,市场主体将致力于提高效率和竞争力,从而使全社会形成竞相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氛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本报记者 李 慧)
专家观点
鼓励民资政策缺落实
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国务院“非公36条”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等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随后各种政策相继面世,都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事实上就民间资本现在的状况来看,进入垄断行业早就不存在任何制度性障碍。最大的障碍不在于没有政策扶持,而在于政策的落实还不够。
民间资本面临四难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所长张长春:民间资本可能面对的困难有四:一是与原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竞争;二是部分领域可能要有长期“忍受”较低的投资收益率;三是民间资本与资金、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要求的差距;四是行业领域内多年形成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所以既要考虑民资收益、风险问题,也需要深化改革。
动员社会资本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本的意义非常重大。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我们面临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以及发展模式的转变。市场的主体应该是企业,是各种各样的投资者,而不是政府。作为传统垄断行业的新入者,民间投资者将面临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内在要求的双重挑战。
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陈湛匀:破除民间资本准入的“玻璃门”障碍,可以有序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铁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民间资本参股、入股金融机构;也可尝试对国有电信企业实行股权出让民营资本等。要以市场化方法运作,理顺价格机制和体制问题,加强监管,加大技术、资金、土地、税收待遇等政策支持,推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陈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