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差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二元经济的重要体现,是贫富差距问题中的老大难。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我国经济的进一步持续快速发展,出发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思路:一是依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在提高城市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使农村居民收入以相对于城镇居民更高的速度增长,这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难点和关键,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可喜的是,2010、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开始得到初步扭转,显露出趋向缩小的迹象。但显而易见的是,农民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缩小城乡差距任重道远,还需要出台多种优惠政策、采取大量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能力。
自然环境优美、乡土本色浓郁的农村地区往往是老、少、边、穷地区并与贫困落后相伴随,而以自然环境和乡土气息为核心依托资源的乡村旅游业,则是促进农民就业、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优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出发点和重要抓手,已有大量成功的案例证明这将成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极。
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乡村旅游业的进入门槛较低,对劳动力素质没有特殊性要求,可以很好地消除那些阻碍农民就业的知识技能壁垒,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妇女就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潜力巨大。在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不仅能够解决本村、本地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还可以为外来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
另外,发展乡村旅游有助于转变理念、提高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一些新的思想观念和技术逐渐被引入农村并被吸收接纳,有助于农民开阔眼界,扩大对外部世界的接触。乡村旅游发展较早、较好地区的农民具有更强的市场经济意识。
发展乡村旅游离不开便捷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发展乡村旅游而建设的住宿、餐饮、交通、特色农产品销售网点等不仅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也同样构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乡村旅游有助于促进农村房屋修缮及提高生活条件的现代化水平。
由于优美的自然环境是乡村旅游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在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民一般都有着较好的自然环境保护意识,同时,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使得各利益相关者不仅有能力,更有兴趣把部分收益用到生态环境保护上来,有助于实现发展乡村旅游与加强环境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
乡村旅游是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有效提升了农业和旅游业产品的附加值,优化调整了农村经济结构。发展乡村旅游使得地方特色农产品剩余问题得到解决,其销售价格可远高于其他地区同类农产品的平均价格,显著提高了地方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
作为综合性很强的新兴产业,乡村旅游的兴起,有效带动了餐饮、住宿、娱乐、交通、商业等诸多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效拓展、延伸了农村经济的产业链条,不断改善当地现有产业结构,也为其优化调整提供资金支持。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能否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发挥作用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即乡村旅游业的竞争力以及利益均衡分配方面的制度设计。
其一,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是各地区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规划缺位已成为影响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的制约瓶颈。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应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有助于促进“三农”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其次,乡村旅游规划应能够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发展,促使二者间形成良性互动。最后,乡村本色应成为乡村旅游规划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应着重加强对原汁原味乡村风俗文化的保护和挖掘。具有乡村本色的乡村旅游发展,能够有效避免乡村旅游的同质化现象,有利于保持和提升乡村旅游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其二,加大对发展乡村旅游的财政金融支持。资金不足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制约,政府部门应对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措施,在税收金融政策的制定上给予更多的扶持倾斜。
其三,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乡村旅游利益的共享机制。相关研究文献表明,发展乡村旅游既可能带来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可能导致生态和人文环境退化、社区内外矛盾加深,出现公地悲剧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就要求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乡村旅游利益的共享机制,综合考虑开发企业、政府、当地农民、其他相关机构甚至游客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不断提升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发展乡村旅游有助于在整体上缩小城乡差距,但这种效应不能够自发显现。相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因开发乡村旅游而产生的人口拥挤、环境恶化、文化侵蚀、物价上涨等负效应可能使其更加贫困,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必须从体制机制方面出发,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利益的共享机制。(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