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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8日 星期五

    中药农残超标呼唤“最严格监管”

    白靖利 《 光明日报 》( 2013年06月28日   02 版)

        在蔬菜、水产品、加工食品问题频现的今天,中药材也不再独善其身。据某环保组织对我国65种常见中药材样品进行的检测,超过七成产品含有农药残留,一些样品中甚至存在禁用农药。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相比,部分农药残留物超标百余倍。

        作为中国传统医学对人类的重要贡献,中药本是治病救人的,如今却有可能因为农药残留超标,使消费者出现呕吐及头晕等症状,严重的甚至有生命危险。而此次曝光几乎涵盖了所有知名中药品牌,不禁让人担心中药行业就此出现信任危机。

        之所以会出现农残超标,恐怕与源头不无关系。为了降低成本,部分药农在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虽然短期内促进了产量增长,却导致质量与安全问题频发。“药材好,药才好”,一旦药材自身的质量和安全无法保证,甚至因农残超标而导致副作用,恐怕再厉害的宣传都难以让消费者信服。如此一来,受损的将是整个中药材行业。

        除了种植环节失范,指导标准缺位也导致中药材行业乱象丛生。我国目前对中药农残限量标准很少很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药的生产。我国中药行业供货源头过于分散、进入门槛过低,必须完善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将各种纷繁错乱的标准统一起来,将落后的淘汰掉,这样中药安全才会有坚实的保障。同时,完善提高准入制度,让企业更正规、更具竞争力,让更多的“散兵游勇”成为正规军。规范的操作量化标准和足够的规模,或许是破解药材安全难题的途径之一。

        今年5月,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对中药行业来说,“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必须从源头做起,建立监管的工作责任制度,改变以罚代管、坐收坐支甚至罚款与部门利益挂钩的现象,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要及时、严肃、有力。无论是从增强政府公信力,还是从维护人民利益角度出发,都应该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人绳之以法,让那些无视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违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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