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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明确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1日 06版)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杨亮)财政部20日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金和国家助学金两个细则办法,使相关政策进一步明晰化。

        这两份名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细则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

        办法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办法进一步强调,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此外,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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