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德国和日本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元凶首恶,不同的是,德国对二战罪行进行了彻底的清算,战后德国在战争赔款上也是不遗余力,而日本则千方百计地抵赖和否认其侵略战争罪行及其对邻国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前者顺乎人心,后者有悖天理。
5月30日,德国联邦财政部宣布,德国将对纳粹大屠杀幸存者的财政补偿增加到8亿欧元。根据1952年的《卢森堡协定》,德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对受纳粹迫害者进行赔偿。迄今德国已向纳粹受害者支付赔偿金约700亿欧元。德国和日本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元凶首恶,不同的是,德国对二战罪行进行了彻底的清算,战后德国在战争赔款上也是不遗余力,而日本则千方百计地抵赖和否认其侵略战争罪行及其对邻国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
1952年9月10日,当时的联邦德国与以色列在卢森堡签署了赔偿协议,从此开始了两国关系史上的新篇章。据悉德国当年向纳粹大屠杀受害人提供了价值30亿德国马克的货物作为抵偿。从那时开始,德国政府定期与后来成立的犹太人索赔委员会进行协商,只要新的受害者得到确认就能获得赔偿,这一原则至今没有变化。早在1951年9月27日,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就在德国议会上郑重宣告:纳粹的罪行是以德国人的名义犯下的,因此德国人要把道德上和物质上的赔偿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据有关资料统计,德国从三方面对二战中的受害国进行了赔偿:战争赔款约500亿欧元;给受害者个人赔偿约700亿欧元;德国企业的赔偿约400亿欧元。
虽然德国政府对二战受害者进行了赔偿,但那些仍然在世、生活在东欧国家的原受害者生活仍十分窘迫,他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有靠这一补贴维持生计。因此,德国政府决定,从2011年至2014年间向在世的大屠杀幸存者提供5.1亿欧元补偿金,从2014年至2017年间,这一金额将提高到8亿欧元。此外,德国政府将拨款1千万欧元,给东欧国家近3千名曾在“开放式贫民窟”生活过的人发放退休金。2014年下半年,德政府还将与犹太人索赔委员会进行协商,向在纳粹集中营生活过的孩子提供补偿。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此前曾表示,这一新的赔偿决定是德国政府和犹太人索赔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德国将逐步提高对住在东欧的受害者发放的养老金,并放宽赔偿受害者的标准。
德国犹太人中央委员会主席迪特·格劳曼对德国政府提高补偿金表示欢迎,称这是“对人最实际的帮助,也证明德国联邦政府高度的责任意识”。犹太人对德国索赔委员会首席协调员艾森施塔特表示:“在履行对纳粹受害者所负有的历史责任时,我们看到了德国秉承一贯的承诺。”这为大屠杀受害者能有尊严地度过余生提供了切实保障。在财政紧缩的形势下,德国政府的这种态度尤其值得称道。
由战败国向被侵略国及受害民众提供赔偿,这是国际法公认的重要规则,否则就践踏了受害国正当权益和人权。德国和日本在战后对赔偿的态度、政策和行为方式截然不同。前者顺乎人心,后者有悖天理。
(本报柏林5月31日电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