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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北京出租车“份钱”历史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25日   10 版)

        “份钱”,也称为承包金,是司机与公司签订的营运任务承包费。目前北京市单班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每月大约是5175元,双班车每月约8280元。“份钱”由来已久,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经历了三次改变。随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的出台,出租司机的“份钱”将再次改变。

     

    上世纪80年代末  市场混乱承包费不一

     

        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出租车行业,起初只是游离于市场和公司化经营的一种特殊产物。那时候没有所谓的“份钱”,司机是公司的职工,每月从公司领取工资。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第一次改革基本完成。司机需要按月给出租车公司交承包费。当时各公司承包费并不统一,市场比较混乱。

     

    1996年  “份钱”有了明文规定

     

        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出租车数量已经达到6万辆。最盛时,北京有近1500家出租车公司。1996年,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营运任务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出租汽车企业实行承包管理。同时,月承包金的收缴应严格控制在行业公布水平线的±15%以内。1998年,北京市完成了出租车更新。同时,新的承包方式也确定,单班司机每月需要支付4300元到4500元给公司,这笔承包费用仅包含了养路费、税费等。

     

    2005年  单班“份钱”首次明确

     

        出租车数量的增加带来了一些市场问题,政府开始鼓励大公司兼并小公司达到管理的效果。2001年到2003年,北京的出租车公司减少到600家左右。2005年,北京出租车更新换代,单班承包费首次明确,每月5175元。这个金额一直延续至今。(李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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