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邓晖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确保2013年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教育部已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明确省招委为本辖区内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负责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疾控、地震、气象、电力、环保、食品药品、武警、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并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责任书同时将“阳光高考”作为工作重点,强调省招委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出现试题泄露、考试秩序失控、大面积舞弊,阅卷、评分、统分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违规招生行为,影响考试和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的,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追究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