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冯蕾)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了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等七项重点内容。
据了解,2013年改革重点工作为:一是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建立健全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完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则体系,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四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五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六是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有序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七是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为重点,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此外,对已经部署并正在推进的各项改革,将力求年内取得新的进展,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